第1篇:行政機關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修訂頒布實施,是黨的巡視工作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為深入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對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緊密聯系紀檢監察工作實踐和參加巡視工作實際,認真研讀條例原文,反復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新修訂條例時發表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在學習貫徹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使我感觸頗多,受益匪淺。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實質
只有通過認真學習,反復學習,堅決貫徹條例,才能深刻領會條例精神實質。一是要深入學習領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系列重要講話集中了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導當前黨和國家各項建設的基本依據。條例將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納入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將提出的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有關巡視工作的重要論斷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只有把學習領會條例與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才能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做到學深悟透、融會貫通、一體貫徹。二是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學習領會條例。條例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作為立法的目的,在指導思想中增加“從嚴治黨”內容,在巡視工作職責、全覆蓋任務、監督內容、工作權限、整改責任、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規定,都體現了巡視作為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手段的要求,可以說,“全面從嚴治黨”是貫穿于條例的一條紅線。只有從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出發,才能準確理解條例各項規定所蘊涵的深刻內涵和本質要求。三是要圍繞條例各項新規定進行重點學習。條例堅持與時俱進,充分吸收巡視實踐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的創新成果,對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領導體制機制、目標任務,巡視內容、方式權限、成果運用和紀律要求等各個方面作出了新規定。學習條例要逐條深入學習原文,重點理解修訂和增加的內容,準確把握中央各項新精神。
二、找準亮點,準確把握條例新要求
新版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依法依規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領會條例的新要求,我個人認為有三個亮點。一是巡視責任更加明確。條例對巡視機構和人員進行了規范,明確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職責,為組織巡視隊伍,選拔配備工作人員提供了遵循,對被巡視單位配合做好巡視工作和反饋意見整改等作了規定。二是巡視內容更加聚焦。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緊緊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緊扣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盯緊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讓巡視的震懾作用更強。三是巡視方式更加靈活。條例明確巡視組組長根據每次巡視任務確定并授權,巡視組組長不戴“鐵帽子”,提高了巡視的指向性;增加了抽查領導干部個人報告有關事項等方式,為巡視發現問題提供了更多途徑;突出專項巡視“短、平、快”的特點,帶著問題線索開展巡視,讓巡視發力更加精準。
三、學用結合,做一名合格的紀檢干部
學習的目的在于運用,學習效果最終要通過工作實踐來檢驗。作為一名多年在紀檢戰線工作的黨員干部,我將認真、反復學習條例,對照條例的規定要求,緊密聯系個人本職工作特別是參與巡視實踐,本著一切從工作出發、一切為了工作的目的,認真思考,找出我們在開展巡視工作過程中還沒有達到條例的要求和標準,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從解決認識、思路、措施等方面的問題入手,進行深入學習理解,為做好巡視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做一名合格的紀檢干部、巡視干部。
第2篇:行政機關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新修訂的《巡視條例》充分吸納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對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對象范圍、方式方法、工作權限、紀檢工作的要求都做了規范,為巡視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規。
巡視工作條例頒布實施,對全面從嚴治黨、依法依規治黨,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巡視條例》體現了“四新”。貫穿了新思想,《巡視條例》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巡視工作精神和要求,做好新時期巡視工作的根本遵循。體現了新成果,通過黨內法規的形式將巡視工作的方法、經驗固定下來,是加強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確保巡視工作力度范圍更大、聚焦更準、方式更靈活。完善了新機制,《巡視條例》要求執行黨委定期研究制度、請示報告制度等,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的落實。提出了新要求,強調發現問題、成果運用和整改落實的責任,杜絕“巡而不視”的敷衍,“視而不見”的縱容,“見而不報”的包庇。
《巡視條例》是完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的重要一環。黨內監督作為執政黨建設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中國共產黨一刻也沒有放松過。從制度建設的角度,也是在不斷完善。從現代政治發展角度以及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角度來看,黨內監督要想得到真正的落實,第一,要有重點性的突破,即在哪些重要領域我們能夠獲得突破性的進展;第二,要有階段性的強調,即在某一個階段我們要做什么、解決什么問題等等。黨內監督,重在制度。現在黨內制度是越來越多,但是制度落實的效果不佳,原因主要是制度本身的問題,即制度是否科學的問題,包括制度短板、制度脫節、制度博弈、制度空轉這四個方面。現代制度分析理論認為,完整意義上的制度,不僅包括規則條文,還包括落實這些條文的體制與機制,以及對這些條文理解認同方面的觀念與意識。黨內監督這一制度安排,至少應該包括基本制度規范的設計、組織實施體制的配套和觀念意識的培育等內容。
實踐告訴我們,采用自我監督方式,并不能阻止權力的濫用。自我監督僅僅是一種自我修養和自我克制的道德行為,其效果與個人的思想修養息息相關,思想水平較差的人,是最需要監督的,因而僅僅依靠自我監督是遠遠不夠的。所以,監督工作不能以被監督者自覺自愿為前提,不管被監督者是否自覺自愿都必須接受監督,違反了就要受到紀律懲處,自律與他律要有機結合。現行黨內監督體制存在著問題:由于受行政地域管轄的影響,上級監督機構,實際上是無法及時全面了解下級監督客體的具體情況,搞不清楚,也就很難對下級機構實行有效的監督。監督機構由于受同級黨委或行政首長的領導,也難以實施有效的監督。完善我們黨內監督體制,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制度設計,就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應該說,這個條例被認為是加強黨內監督,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的一個新起點。
第3篇:行政機關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2015年8月3日,*頒布實施了重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充分吸納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對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對象范圍、方式方法、工作權限、紀檢工作的要求都做了規范,為巡視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規,是黨的巡視工作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對于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嚴肅黨內紀律,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建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過學習,我認為《巡視工作條例》主要體現了四個“新”。一是貫穿了新思想。《巡視工作條例》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巡視工作精神和要求,做好新時期巡視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體現了新成果。《巡視工作條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修訂的第一部關于黨內監督的重要法規,通過黨內法規的形式將巡視工作的方法、經驗固定下來,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確保巡視工作力度范圍更大、聚焦更準、方式更靈活;三是完善了新機制。《巡視工作條例》要求執行黨委定期研究制度、請示報告制度等,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的落實,是《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具體體現;四是提出了新要求。《巡視工作條例》聚焦“一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緊扣“六大紀律”,強調發現問題、成果運用和整改落實的責任,杜絕“巡而不視”的敷衍,“視而不見”的縱容,“見而不報”的庇護。
指出:在我們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中,縣一級處在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縣級黨委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線指揮部”。作為黨和國家執政興國的基層行政機構,縣級黨委跟巡視工作的關系十分密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作為一名縣委書記,我覺得要從常態工作切入,強化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自覺,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大力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態,推動經濟社會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要牢固樹立高度的政治自覺。《巡視工作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對于規范黨內行為,提高黨建科學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撐。因此,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大力營造關心重視巡視、支持配合巡視、有序參與巡視的良好氛圍,做到“知行合一”,做到“兩個”自覺,做到守土知責、守土盡責。
二要牢固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巡視工作條例》充分發揮巡視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讓巡視真正成為發現問題的尖兵、紀律審查的前哨,不斷發揮巡視的利劍作用,為規范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本著對黨負責、對豐鎮發展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切實把巡視工作作為查找問題的一次 “專家會診”,對黨員干部的一次“政治檢驗”,對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成效的一次“綜合考評”,自覺做好反映情況、自查自糾、改進提高等各項工作,確保巡視工作順利開展。
三要牢固樹立高度的政治擔當。《巡視工作條例》突出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不僅規范了巡視工作內容,而且指出了黨員干部做人做事的正確途徑,為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注入了動力。我們要牢固樹立主體意識、和擔當意識,堅決貫徹上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從嚴治黨精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鞏固風清氣正、心齊勁足、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
四要牢固樹立高度的政治信念。《巡視工作條例》聚焦“一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緊扣“六大紀律”,主要查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問題。面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我們要始終繃緊黨紀國法這根弦,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按黨性原則辦事,嚴格按政策法規辦事,按照“四有”和“四個人”的要求,堅決摒除“四風”問題,公道正派做人,踏踏實實干事,率先垂范,以身作則,牢固樹立共產黨員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信念,為豐鎮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