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
近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改委《關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了39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其中明確提出了“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等內容;同時,國務院對此改革給出了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機關事業單位調薪的啟動時間,而是全面落實到位的時間,部分地區已經先行。”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業內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并非是孤立進行,而是為了配合已落地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事業單位退休漲工資最新實施方案
據人社部稱,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今后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將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
離退休人員待遇先漲
早在1月14日,國務院就公布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官方明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也將同步調整。
緊接著的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國務院已下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退休費三個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經下發到各單位,明確從10月1日起,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但是,至于相關人員的工資調整何時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確消息。
直到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了落實時間表,這意味著,在今年6月底前,將有接近4000萬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1500多萬離退休人員因此受惠。
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一、根據事業單位行業和部門多、情況千差萬別的特點,其工資制度應主要考慮:
1、對具有自我發展能力的事業單位,在國家宏觀控制下,在工資分配上,給以更多的自主權,允許將內部分配搞得活一些,促使其向“自負盈虧、 獨立核算”的企業化方向發展。
2、對具有部分自我發展能力的事業單位,采取工資基金由國家部分包干的辦法,在執行國家統一工資制度的同時,給單位一定的自主權。
3、對社會公益型的事業單位, 工資基金完全由國家包起來,實行統一的工資制度,工資增長由國家財政予以保證。
二、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可分成5種類型:
①教育、科研、衛生等 事業單位,根據其專業技術人員比較集中,工作人員的水平、能力、 責任和貢獻主要通過其專業技術職務來體現的特點,實行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制。
②地質、測繪和交通、海洋、水產等事業單位, 由于從事野外或水上作業,具有條件艱苦、流動性大和崗位責任明 確的特點,實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資制。
③文化藝術表演團體, 根據藝術表演人員成才早、舞臺青春期短、新陳代謝快的特點一,實 行藝術結構工資制。
④體育運動員,根據其技術要求高、競爭性強、 成才早、交替快的特點,實行體育津貼和獎金制。
⑤金融單位,根 據其擔負著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和參予調控國民經濟的特殊任 務的特點,實行行員等級工資制。
三、考慮到事業單位的特點,為了更好地發揮工資的保障和激勵作用,事業單位的工資構成分為固定部分和靈活部分。
1、固定部分: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水平高低、責任和貢獻大小。
2、靈活部分: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際工作量的多少。
3、單位資金來源不同,其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和靈活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同。
①全額撥款單位固定 無靈活部分
②差額撥款單位的比例為6:4,
③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單位,靈活部分比例還可以擴大一些,國家不作統一規定
【公務員工資改革歷程】
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國務院通過了《關于工資改革的決定》,將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分為30級。同時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異,全國被分為11個工資區,第11類區工作人員工資比第1類區同級別人員工資高出30%。然而由于當時主流觀念對于物質報酬持否定態度,此后的工資管理并沒有完全按照上述“決定”進行,原定于1957年的工資升級也沒有如期舉行。
第二次改革。1985年,*和國務院公布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這項被稱為“結構工資制”的改革調整了1956年工資制度中不區分具體項目的做法,規定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由四部分組成。
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明確提出,新工資制度要防止高定級別、高套職務工資等不良現象。與此同時,不再劃分工資區,而是引入了地區津貼。地區津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地區附加津貼。前者主要體現各地自然地理環境等差異;后者用于補償機關工作人員在不同地區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據自有財力發放此類津貼。
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國務院關于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出臺。文件在“改革的原則”部分強調, 要有效調控地區工資差距,逐步將地區工資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這次改革除了要求完善津補貼發放制度外,也對基本工資結構做了調整: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不再保留,級別工資權重有所加大。
第五次改革。根據2013年2月國務院轉發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工作任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此次改革的重點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有兩個主要任務:一是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二是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將延續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導向,更加注重公平正義,而且注重從制度設計上來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