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務和職級到底有啥區別?工資標準是怎樣的?下面隨快車教育網來看看吧。
職務工資構成
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別工資約占25%,地區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
職級
職級又稱級別,主要參考職務和工齡。公開資料顯示,我國公務員職級工資共分二十七級14檔,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
目前,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同一職務,但是不同級別的公務員,拿到的工資數額也有差別。
此外,職務工資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職務工資整體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職務決定收入,高職務公務員的工資和基層公務員的工資差距由此拉開。
除了晉升空間小,基層公務員還得無奈地面對待遇低這一個現實問題。
由此引發基層公務員留人難、無人用,不少鄉鎮等基層單位缺乏可以帶動當地發展的專業人才,甚至有基層公務員最終無奈選擇離開。
詳解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背景
2015年初,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1、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后,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2、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據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干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于調動和發揮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釋疑
1、縣以下公務員職務晉升有多難?
2006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實施。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也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中,我國公務員有六成以上是在縣鄉基層工作。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能提供給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數量卻很有限,這種不亞于內部再進行一輪輪公務員考試似的激烈競爭局面,讓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待遇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干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樣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極為熱衷于國家級和省市級公務員職位,而基層公務員職位卻頻頻遇冷,甚至無人問津。而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又存在人員隊伍不穩定、優秀人才頻頻流失的問題。
2、為什么要開辟職級晉升道路?
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后趙子建曾經發表文章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4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別工資約占25%,地區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也就是說,級別工資僅占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兩成多。
趙子建認為,職務工資相對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實際上職務工資整體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職務與職級并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