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
我省規定,城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縣(市、區)統一標準,統一發放,每年按照不低于當地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發給,8月1日之前發放到位。對到西藏、新疆、國家和軍隊界定的高原地區服役的義務兵,按照當地優待金2.5倍和2倍的標準發放。以嘉祥縣2015年9月參軍入伍為例,其8月份發放優待金標準約為13600元(到西藏服役發放34000元優待金,到新疆和國家屆定的高原地區服役發放27200元優待金),兩年兵退伍后,地方和部隊再發給退役補助金11000元。
二、大學生入伍優惠政策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應屆生和往屆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服役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后自愿復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學生批準入伍后可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退出現役后2年內允許入學,并享受國家學費資助政策。
在已有鼓勵高校學生入伍優惠政策基礎上,2015年教育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出臺了6項新的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一是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二是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有關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三是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四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五是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六是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三、轉業士官和義務兵自謀職業補助金標準
符合國家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和義務兵自謀職業補助金標準,分別按照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額的2.5倍和1.5倍數額確定,由民政部門在退役士兵辦理自謀職業手續時發放。同時,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義務兵10個月、轉業士官3個月發放生活補助。
四、嘉祥縣征兵優惠政策
嘉祥縣在嚴格落實山東省、濟寧市各項優惠政策,結合實際也出臺了相關配套政策:(1)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2)基層專職武裝干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3)指導有空編的事業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每年拿出一定數額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2015年嘉祥縣拿出8名事業編崗位專項招錄大學生退伍士兵。(4)對轉業士官,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和因戰被評為5-8級傷殘等級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重點安置。(5)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干警培訓體制改革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6)對退役士兵進行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7)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除享受標準義務兵優待金外,再每年給予本科增發3000元、專科增發2000元的優待補助金。
五、其它優惠政策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優先購票乘坐境內交通工具,免費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名勝古跡。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培訓:退役1年內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按規定免費參加教育培訓;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助或者補貼。
退伍軍人60歲后,按照服役年限,享受國家專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