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工作制度是指支委會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是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是堅持集體領導的必要程序,是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的重要保證。
一、報告工作的主要內容
報告工作的內容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會怎樣履行職責,在加強思想政治領導,支委會和全體黨員落實支部黨員大會決議,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和對團支部、軍人委員會的領導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績。第二部分,主要講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和教訓。第三部分,主要講下一階段黨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務或改進支部工作和加強支部自身建設的措施。
二、報告工作的一般程序
支委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程序;實際上包括準備工作程序和大會報告工作時的程序。
準備工作程序為:①根據支委會的決定,由支部書記或指定其他支委起草工作報告;②召開支委會或支委擴大會(吸收黨小組長參加)集體討論修改工作報告。
大會報告工作時的程序為:①由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向大會報告工作;②黨員進行討論,對支委會的報告提出修改、補充意見;③大會表決,在歸納吸收正確意見的基礎上,對工作報告進行表決,形成決議。
三、報告工作的基本要求
落實好支委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制度,要注意五個問題:一是堅持定期報告。正常情況下是每季度報告一次,如遇執行重大任務也可作階段性的專題報告,不能借口工作忙而忽視。二是工作報告要體現黨支部工作的特色。重點是支委會履行職責,發揮支部作用和自身建設的情況,切不可象連隊年度工作總結那樣,方方面面都講到,防止黨政不分、包攬一切。三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報告工作既要講成績,又要講問題,不能只講好聽的,報喜藏憂。四是要充分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討論時要讓大家廣泛發表意見,哪怕是偏激的言詞也不要緊,讓人家把話說完。五是不斷改進黨支部的工作。報告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黨員的監督,支委會對提出的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積極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