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之闖紅燈處罰標準:
闖紅燈
罰200元、扣6分
2012年上半年,全國查處闖紅燈交通違法數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2011年,全國因闖紅燈導致的車禍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為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有效警示駕駛人,公安部對闖紅燈的扣分“加碼”。12月23日,成都的“闖紅燈”處罰標準正式公布:罰款200元、扣6分,是現在罰款100元、扣3分標準的2倍。當然,對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黃、紅燈受到了處罰,可提起行政復議,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
紅燈亮
闖紅燈
罰款200元、扣6分
紅燈亮
車輪壓線,立刻剎停
按“不按規定停車”處罰,擬罰20元至200元、扣2分
紅燈亮
車輪過線,又后退
按“不按規定停車”處罰,擬罰20元至200元、扣2分
處罰與闖紅燈一樣
黃燈亮
整車越過停止線
√ 黃燈開閃,快速開向前,不處罰
x 黃燈開閃,停車,影響到交通就按“不按規定停車”處罰
黃燈亮
車身騎上停止線
√ 黃燈開閃,停車,不處罰
x 黃燈開閃,沖線,處罰
黃燈亮
車頭未過停止線
√ 黃燈開閃,停車,不處罰
x 黃燈開閃,沖線,處罰
校車違法
罰款200元、扣2分:①改變規定的行駛路線;②途中隨意讓學生上、下車; ③在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 ④在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⑤駕駛人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不避讓行人
最高罰款200元、扣3分
直行、左右轉、掉頭的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現在是罰款50元、扣2分,新規要求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