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及聯系?
畢業生的學籍檔案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被錄取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的檔案,它以文字資料的形式記錄了高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家庭狀況、在校期間表現和獎懲情況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學籍檔案轉換而來,是指畢業生畢業后,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該畢業生的報道證,然后由學校將檔案轉交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這時的學籍檔案正式成為人事檔案,它是通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簽訂就業協議,然后履行相關畢業程序并取得報道證后,才得以實現。
2、畢業生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檔案?
目前,畢業生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對檔案不了解,也不關心,甚至有的畢業幾年了,檔案還在學校放著;還有的將檔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將檔案丟在何處。現在,企事業單位招聘員工,國家公務員的選拔等都要審查檔案,并以其記載的相關資訊作為甄選人才的重要證據,另外,如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出具各種相關證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檔案。由于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后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保存兩年,有些同學就誤以為既然學校免費保存,就無須再到人才交流機構托管了。其實,學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學籍檔案”,而真正發揮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檔案,如你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相關事宜都是由學籍檔案轉換成人事檔案后才能進行的。按國家政策規定,大中專畢業生畢業(以報道證人事部門簽署日期為準)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批準轉正定級;本科畢業生畢業工作一年(以報道日期計)、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初級職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由此可見,學校保存的學籍檔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人事代理的好處:
1)、 與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委托代理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擔了下來,借此契機,委托代理的畢業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種法律行為。對被代理對象來講,個人選擇了代理項目,就意味著與代理機構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證的權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機制;
4)、 人事代理把原來的“單位人才所有”變成了“社會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會化方向大大邁進,同時更有利于人才個體的自主發展。它代表了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個發展方向。
4、畢業生就業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1)、以保存人事檔案關系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檔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證明等;
2)、以社會保險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為單位和個人代辦養老、失業、醫療、住房公積金等保險;
3)、為畢業生辦理黨員轉正、職稱評定等手續;
4)、辦理出國手續;
5)、畢業生可以隨時流動,省內改變單位,出省就業辦理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