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元旦起,全國都將取消檔案管理費,財政撥款解決檔案管理問題。我市人事檔案管理方面是如何收費的?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員昨天表示,我市已于取消檔案保管費。
據介紹,市人才中心主要負責大市區市直企事業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蘇財綜[2008]96號、蘇價費[2008]392號)規定,從1月1日起不再收取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收費,代理單位及個人2008年12月31日前所欠費用仍需繳納。因此,自開始,我市已經取消檔案保管費。
“大學畢業后,如果不是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檔案要交給就業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保管,個人持有保管檔案是違規的。”該工作人員說,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