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教育局,委直屬中學:
為切實加強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管理,引導廣大青少年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不斷提高健康水平,確保考試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圓滿、順利,現將重慶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考試范圍和對象
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含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中招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4月1日—30日。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決定。
三、考試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
(一)考試項目
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中長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二)考試規則
按原國家體委1990年發布施行的《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手冊》中相應的測驗規則執行。
(三)評分標準
,中長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考生必須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項目的測試后,方能參加其它三項的測試。三項考試滿分為50分,其中立定跳遠15分,擲實心球15分,1分鐘跳繩2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1。
四、免考和緩考
(一)免考
1.免考對象:因身體殘疾或身患嚴重疾病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和雖有殘、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確需靜養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應由考生及其家長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見附件3),經學校及考生家長簽字同意后,由學校統一報區縣(自治縣)中招體育考試小組批準,同時交驗相關佐證材料。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需交驗縣級以上(含縣級)殘聯部門的證明材料,或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材料及病歷資料;未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需交驗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及病歷資料。免試考生的申請及佐證材料要存入考生檔案。凡獲準免試的考生名單必須在學校張榜公布。
3.成績計算:因身體殘疾或身患嚴重疾病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獲準免試后,按滿分的80%(4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因殘、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獲準免試后,按滿分的60%(3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
4.紀律要求: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體育考試成績以0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二)緩考
1.緩考對象:考前突發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和考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