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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學費標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普通本科學生學費實行學年初預收,學年末按實際修讀學分結算的方式收取。普通師范類專業預收學費標準為2500-4000元/年,普通非師范類專業預收學費標準為3700-7000元/年,藝術類專業預收學費標準為5000-130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明。
(2)住宿費標準:400-1200元/年。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重慶 性質類別:師范類
通訊地址: 重慶市沙坪壩區虎溪鎮大學城中路37號
學校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按如下規定實施:
1.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2.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我校優先錄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
4.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錄取;
(2)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專業計劃錄取不滿額時,在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如所填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5.藝術類各專業的錄取,如果學校組織了校考,以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在沒有組織藝術類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成績認可當地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成績或相關院校校考成績。
(1)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設計學類、繪畫、戲劇影視文學、空乘與禮儀專業(方向)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
(3)廣播電視編導(出鏡記者)專業(方向)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3+專業成績0.7;凡未組織廣播電視編導(出鏡記者)專業校考的省份,統一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進行招生。入學后,由學生本人提出面試申請,以面試成績確定學生是否調整為出鏡記者方向。
(4)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專業在專業成績合格基礎上,按高考文化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5)音樂學(教師教育)專業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專業課成績/專業總分70。
(6)藝術教育(美術)、藝術教育(音樂)、藝術教育(舞蹈)、藝術教育(書法)、藝術教育(小學美術)、音樂學(小學教育)、環境設計(室內設計)、產品設計(珠寶首飾設計)、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舞蹈學、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按專業成績錄取。
(7)音樂表演專業招收聲樂、鋼琴、鋼琴伴奏、二胡、古箏、小提琴、手風琴、長笛、單簧管、薩克斯、小號、長號、中音號、圓號、大號、打擊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表演(流行音樂)專業招收爵士或情調鍵盤、流行管弦樂、打擊樂、通俗聲樂、音樂劇為主項的考生。
6.體育教育專業考生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的投檔方式擇優錄取;重慶地區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前15名且英語不得低于70分的考生優先錄取。
7.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分別按學科或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統一按大類學習基礎課程,兩年內根據學生志愿與學校辦學實際實行專業分流。其中,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等專業(方向)。
8.江蘇省因實施新高考方案,錄取原則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達到選測B+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2)藝術類:成績在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
9.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