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學院:
為充分發揮學生個性特長,適應社會發展需求,根據《重慶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重師發〔2012〕1號)和《重慶師范大學“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重師教發〔2014〕112號)文件精神,學校即將開展2016-2017學年轉專業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對象
2016級注冊在校在讀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二、轉專業考核方式及要求
從本次考試開始,學校不再統一組織轉專業理論考試。由各招生學院根據專業特點自行組織考試,制定考試工作方案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實施。
要求:轉專業考試應嚴格按照學校考試工作規范的相關要求實施?荚囆问讲幌,筆試、面試皆可,但文理兼收類專業應依據考生填報的參考科類(文科或理科)制定相應的考試內容。考試試題、評分原則、評分結果和排名等環節必須形成書面資料,由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并存檔備查。
三、轉專業原則
(一)學生必須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轉專業考試。
(二)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原則上限轉一次。
(三)轉專業在同一批次(段)的相同招生大類專業間進行,相同招生大類是指按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試類別而確定的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按音樂、美術、舞蹈、編導分類)、體育類、對口高職類。
(四)藝術類中由于學科特性而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專業,學生必須持有轉入專業認可的合格證方可申請轉專業,否則不能互轉。
(五)校企合作專業因合作雙方相關協議要求,嚴格控制轉出比例。
(六)高水平運動員轉專業按照《重慶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學籍和成績管理辦法》(重師發[2012]236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七)對口高職類、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特殊教育(信息與資源)、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轉專業條件
(一)學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1.確有特殊才能和志趣的學生,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2.學生患病或有某種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實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3.學生確有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二)報名資格
1.大一年級第一學期表現良好,未受過處分(若在報名后至轉入新專業前受到學校處分的,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2.身心健康,符合有關專業體檢要求(具體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3.成績較好,第一學期所選課程(含通識選修課)全部合格,且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
4.自愿申請。
(三)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學生,無正當理由的不允許轉專業。
(四)辦理緩考的學生不允許轉專業。
(五)我校按照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設計學類、工商管理類),若選擇在原有招生大類專業中進行分流的學生在專業大類分流時參加考試,不參加本次轉專業考試;凡申請轉入或轉出大類招生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本次轉專業考試。
五、工作程序
(一)報送接收計劃
各學院針對各自專業的人才培養規律、市場需求實際、招生就業狀況和學生學習能力的情況制定轉專業接收計劃,各教學單位于12月20日前將《2016-2017學年轉專業接收計劃》(附件1)(紙質蓋章的和電子的各一份)報送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 報送考核方案及要求
各學院針對各接收專業的專業特點自行制定轉專業考試方案,指定考試內容和方式并提出具體考試要求,認真填寫《重慶師范大學2016-2017學年轉專業考試安排表》(附件5)并于12月20日前(紙質蓋章的和電子的各一份)報送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三)公布接收計劃和考試安排表
12月30日前教務處將各專業接收情況和考試方案及要求分別在大學城校區、北碚校區進行公布。請各教學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責成專人負責,作好宣傳和組織工作。
(四)學生提出申請
2017年1月3?6日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填寫《重慶師范大學全日制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各學院匯總本院轉專業學生信息并填寫《2017年轉專業學生報名匯總表》(未審核版)(附件3)(紙質蓋章的和電子的各一份)于2017年1月13日前報送至教務處教學運行科。學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超過規定時間不再予以辦理。
(五)學院進行資格審核
下學期開學第一周各學院根據轉專業報名條件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于3月7日前將審核過的《2017年轉專業學生報名匯總表》(審核版)(附件4)(紙質蓋章的和電子的各一份)和《重慶師范大學全日制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統一提交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2017年轉專業學生報名匯總表》(審核版)的學生名單順序務必與《2017年轉專業學生報名匯總表》(未審核版)保持一致,審核版中不允許再增加新申請的學生。同時,《重慶師范大學全日制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按照《匯總表》(審核版)順序編號排列。
(六)考試時間安排
3月13-14日,學生參加各學院組織的考試。各學院應結合本學院接收專業的專業特點自行指定考試內容和方式?荚嚱Y束后,各學院對考試成績進行匯總、排名并在學院內公示三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務必于2017年3月17日17:00之前將《重慶師范大學2016-2017學年轉專業考試結果報送表》(附件6)(紙質蓋章的和電子的各一份)報送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七)公布名單
2017年3月下旬學校將面向全校公示擬轉專業學生名單,無異議后正式下發轉學生學生名單。
六、關于轉專業學生相關安排和說明
(一)經學校審批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限內到教務處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放棄轉專業資格。
(二)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后,辦理完學籍異動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回原專業。
(三)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新專業培養方案修讀規定課程,其畢業資格按轉入專業要求核定。
(四)學生已修課程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五)同一專業方向間互轉與上述轉專業要求相同。
(六)凡未參加學院組織考試或者缺考的考生,將不具備轉專業錄取資格。
七、其他
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自己所在校區辦理填報和咨詢相關政策等事宜。
(一)大學城校區
聯系人:李媛聯系電話:65910194地點:弘德樓1棟1106辦公室
(二)北碚校區
聯系人:顏波聯系電話:68356850地點:樂育英才樓二樓教學與科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