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成為各級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已邁入關鍵期、破冰期,如何揪住精準扶貧的“牛鼻子”,啃掉“硬骨頭”值得思考。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下面收集的扶貧攻堅專題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希望大家會喜歡!
【扶貧攻堅專題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1】
結合自己的工作體驗和實踐經驗,筆者認為,夯實扶貧工作應該正確看待農村發展現狀,實施有針對性的“濟世良藥”,才能讓打贏扶貧攻堅戰顯得更加有底氣、有自信、有光彩!
抓思想,提升積極扶貧的大力度。當前基層工作出現了一種壞現象,那就是不主動、不作為成了一種做人做事的小“秘訣”。雖說這種觀點有些偏頗,但是借用到為老百姓好辦事、解難事這樣的實踐中來說,就顯得有些道理了。在走訪轄區最貧困的村社時,筆者發現在集體經濟欠缺、老百姓收入難以保障的發展困境下,很多村干部存在較大的畏難情緒,對如何保障困難戶、低保戶基本生活以及如何帶領村民共同致富顯得一籌莫展。因此,做好扶貧工作,首先就應該提升我們廣大基層干部的思想認識,要把扶貧、致富作為村干部的一種神圣的職責與使命,實現“消極扶貧”到“積極扶貧”的快速轉變。
抓關鍵,夯實精準扶貧的新成效。據有關統計,全國有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2.8萬個貧困村、2948.5萬個貧困戶、7017萬貧困人口。在面對扶貧工作數量多、任務重、強度大的客觀現實時,應該樹立一種精準扶貧思維,即開展有針對性的扶貧工作,要堅持“對癥下藥、精準滴灌、指向治療”的大原則,對于有能力進行自我脫貧的地方和個人,要進行幫扶和指導;對于因病而貧、因貧而貧、缺地而貧等難以自力更生的特殊情況,要強化扶貧力度,進行有效地扶貧和施救,確實保證扶貧決策的科學有效、客觀公平。筆者所在轄區有一個村將困難戶和低保戶的貧困情況進行了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并通過公開社會監督的方式,構建一種“階梯式”扶貧模式,把錢真正花在刀刃上。
抓發展,促進致富扶貧的好勢頭。記得在與一位企業家村干部交流工作時聽到:幫扶困難戶不能僅僅依靠政策和補貼,關鍵是建立固定的致富機制,讓老百姓們都有能力去自我脫貧、自我發展。其實,致富扶貧確實是一步好棋,關鍵是村干部如何因地制宜地找準致富的“敲門磚”。筆者所在的轄區有一個村因為處在半山腰,獨特的土壤和充分的日照最適宜種植脆紅李和紅柑橘,因此,在政府的動員協調下,在實現外地企業入駐壯大的同時也為本地農民提供了一個制度化、常態化的土地租金收入,與此同時,農民又獲得一份在企業打工的固定收入,這種互利共贏的脫貧方式真的應該得以不斷推廣。筆者在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實踐中總結發現,建設應該按照“大環境??好形象??強收入”的致富邏輯,充分挖掘本土資源優勢,讓脫貧不再成為農村好生態的絆腳石。
抓協調,打好多力扶貧的組合拳。有人認為,改革開放以來,7億多人成功脫貧,中國成為“全球首個實現聯合國制定的貧困人口比例減半目標的國家”,一條基本經驗就是集中力量辦大事。越往后,扶貧難度越大,我們就越是要繼續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因此,打贏扶貧攻堅戰既要整合各方資源和多種力量,又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大原則,做好扶貧組織協調工作,特別是要處理好多方支援、對口扶貧以及直接幫扶的關系;同時,要實現中央地方上下聯動、政府部門左右協調、政府社會內外結合的有機統一,真正調動起各方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斷匯聚成戰勝貧困的強大合力。筆者記得有個后進村,在上級政府的定點幫扶、駐村企業的大力支持以及村委會帶領村民建立蔬菜基地的盈利下,后進村的帽子很快就摘下了,原來一貧如洗、一無所有的舊村貌實現一次“華麗變身”。
抓機制,激發長效扶貧的影響力。仔細梳理扶貧工作的應對之策就可以發現,其實對貧困戶和后進村的整改措施都大同小異,關鍵是如何釋放各種途徑的持久影響力,而構建扶貧工作的長效機制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牛鼻子,也是激活基層扶貧工作困境的一把金鑰匙。其實,做好扶貧工作既不能搞“花架子”,更不能變成“雷陣雨”,倘若對于扶貧工作每年都有一個實施辦法和政策意見,那么扶貧工作的連貫性和持久性何以保障?因此,要構建并完善扶貧工作的長效機制,就必須轉變工作理念,要從單項扶貧支持變成雙向互惠互利,也只有互惠互利,合作才能共贏并長久,扶貧的資金保障才會制度化、長效化;同時要不斷強化對村干部、老百姓職業技能的培訓力度,加強對貧困群眾務工的業務指導,這樣既可實現貧困村“一人務工、全家脫貧”的目標,又能解決一些企業招工難問題,這是一項多贏之舉。此外,扶貧工作不可避免會涉及到資金的管理,因此,要細化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堅持細水長流、滋潤心田和強化監督的基本原則,讓扶貧工作永遠在陽光下運行,顯得更加客觀、公正。
【扶貧攻堅專題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2】
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各級干部抓扶貧攻堅工作的力度,超過以往任何一個時期,措施多于以往任何一個時期;精準高于以往任何一個時期;實效好于以往任何一個時期。出現了各級齊抓共管扶貧工作的大好局面,但在這一惠民工程的實施中,也存在著一些有待探討的地方。對此,有如下幾點思考:
一、扶貧的首任是“扶志”。近年來,部分群眾的創業精神怠惰,等、靠、要思想日益突出。相當部分老百姓有這樣的認為:基礎設施建設是政府的事,與自己無關;修路是政府的事,與自己無關;發展產業是政府的事,與自己無關;家里有病人他們可以不管,往鄉政府送;家里有老人他們可以不管,往鄉政府送;耕田耕地人被牛拱了,是鄉政府的事情,得由鄉政府解決。形成這樣的弊端基于兩個原因:一因國家這些年,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惠民投入,使部分群眾養成了政府能包攬一切的慣性思維。大部分群眾都是眼睛盯著國家,盯著上面,一些建設一旦要群眾投資投勞,便怨聲載道,修自己門前的路,動一塊石頭要政府給錢,動一顆樹要政府給錢;發展自己的產業,政府不給錢就不出工。前不久,一個部門為幫扶群眾致富,無償給農戶買了雞、豬,發展小養殖業,群眾說:若這個部門不包賣出去,他們就不養。等、靠、要的思想,一定程度上成為扶貧攻堅戰役中的阻礙。二因近年來,上級組織把教育的重點放在了國家公職人員身上,如“三講”教育、“三個代表”、“群眾路線教育”、“三嚴三實”、“黨風廉政建設”、“干群一家親”,而基本上沒有對群眾開展大教育活動。關心跟上了,教育空缺了;干部管得緊,群眾放得松。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約束的霸道風氣在群眾思想中逐漸形成,動不動就要上訪,村上到鄉上上訪,鄉上叫村上“擱平”,鄉上到縣上上訪,縣上叫鄉上“擱平”。一些地方為了“擱平”,出現了用錢“擱平”的現象,如此一來,一些上訪戶便從上訪中得到實惠,出現了“上訪大于法”的怪圈。一些群眾千方百計找政府給自己謀些好處,根本沒有從自身出發如何去謀出路、如何去謀發展、如何去謀思路脫貧致富。這一個思想問題不解決,必將成為阻礙扶貧攻堅拔寨的重大隱患。所以,要開展好扶貧攻堅工作,勢必加強群眾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在政府的幫助下自力更生,為致富而艱苦創業。這樣,才能聚集力量擴大統一戰線,扶貧攻堅戰役才有真動力、源動力、內動力。政府無論幫扶力度多大,措施多有力,如若不激發群眾自強思變的意識,扶貧幫困雖短期效果能見,但長期效果將是一紙空文,返貧便是不斷重復的故事。
二、扶貧的關鍵是“產業”。“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要想使群眾從真正意義上脫貧、世代脫貧,幫助群眾發展群眾喜歡接受的“產業”就是給群眾授“漁”!爱a業”才是群眾真正走向富裕的活載體。多少年來,政府發展了不少“產業”,但最終大多數都走向了失敗,有開頭無結尾,如:桑樹、楊樹、龍竹、廣柑等等。究其原因,一因:這些產業都是政府的產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一個領導一個樣,抓產業沒有連續性,領導變了,產業也變了。二因:沒有從市場的實際出發,種核桃好,大家就一窩蜂的核桃;種廣柑好,大家就一窩蜂地栽種廣柑。這樣,一方面形成籠而統的單一產業模式,另一方面造成本地市場供量過大,產品壓市。三因:缺乏銷售網絡渠道,這一些年,鄉鎮一味地埋頭發展所謂的產業,而忽視發展與市場和銷售渠道掛鉤。東西產來了,但沒有好渠道去賣,便出現了前栽后挖,產業短命怪象;四因:產業是政府主導的產業,而非群眾主導。這些年發展的產業,基本上沒有充分考慮群眾的意愿,從而使群眾在發展產業過程中缺乏激情,冷眼旁觀政府折騰,本該成為產業發展的主人,卻成了產業發展的局外人,初成的產業無人管無人護,政府又不可能栽、管、護一攬子包完。所以,要真正發展好產業,不再走發展后又毀損、毀損后又發展的老路,那么政府應從六個方面著力。1.政府要把產業作為一個時期的規劃來抓,不能產業隨領導變。2.縣上要成立專門的部門,為全縣產業發展刨銷路找市場。3.要發展群眾自己喜歡接受的產業,使他們真正自主發展產業,不再當局外人。4.為了解決好農村老弱病殘無法從事勞動的問題,要以村為單位成立產業專業合作社。5.要把扶貧資金重點放在產業投入上,實行扶貧資金一律優先發展產業的原則。6.產業發展失敗的地方,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只有這樣,扶貧工作才能落實處,見到實效。
三、扶貧的幫手是“社會”。扶貧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他不僅是政府的事,應該是全社會的事,鄧小平同志在改革初期就指出:“先讓一部分富起來,帶動全民富裕!彼,扶貧工作不僅要實行政府部門的一對一幫扶,同時也應該實行有錢老板與貧困人群的一對一幫扶,國營企業與貧困人群的一對一幫扶;民營企業與貧困人群的一對一幫扶;愛心人士與貧困人群的一對一幫扶。對此,針對扶貧攻堅可由相關單位牽頭成立相關協會,經常性組織社會成功人士、愛心人士、企業負責人與貧困群體開展手拉手活動。外宣媒體要常年開展專題節目以跟蹤報道活動成果,政府每年要召開社會扶貧專題會、表彰貧困幫扶工作的社會愛心人士。著力營造一個全社會都在關注、幫扶貧困人群的良好氛圍。
這一活動若能實實在在地開展,能促成以下5點成效:1.能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扶貧工作的新局面;2.能為消除社會仇富、共建和諧社會搭建有良好平臺;3.能兌現小平同志改革初期承諾;4.能讓政府統籌更多社會資金用于發展,而不是解決當前貧困人口的吃飯問題;從而實現政府主抓貧困人群的產業發展,社會主保貧困人群吃飯的扶貧新機制;5.能消除非貧困人群的不平衡心里,因社會人士對貧困人群資助扶持系個人行為,不是政府行為,這有利于消除政府扶貧分配在基層的一些矛盾。
四、扶貧的精準是“區間”。扶貧政策“六個精準”中的對象精準,雖精準識別貧困戶有明確具體標準,但標準很多時候與實際問題有所沖突。各地為這一個精準認定,搞的十分頭痛,有的地方張榜公示就搞了七、八個回合,群眾仍然不滿意。如:過去有商品房的,但現因病致貧卻不能列入精準扶貧對象;有的家庭的兩個老人都是重病,子女盡管有輛兩三萬元的營運車,但生意十分慘淡,這樣的老人也不能列入精準扶貧對象;同時,收入標準也很不好核定,如果嚴格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2736元為貧困界定標準,那么評出來的貧困戶可能一個村最多只有那么10來戶,這又達不到貧困村的貧困發生率標準,因貧困村是以貧困發生率為識別標準的。因此,貧困戶的精準識別不應放在個體點上來識別,而應放在“區間”上識別。對此,個人認為:農村人口中,常年在家的貧困人群境況大同小異,基本上在一條貧困線上,都希望政府對自己有所扶持,但由于精準把握難與實際情況有缺位,致使部分貧困人群不能列入精準對象,而造成部分貧困人群對扶貧政策的不滿。為此,建議以常住人口(居住一年以上)的因重病、因重殘、因子女上學等致貧致困的為區間人群,全部納入扶貧幫扶范疇,從而避免因精準對象把握不準而造成群眾不滿的新矛盾、新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