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黎,女,中共黨員,2002年從中國人民大學碩士畢業,到朝陽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2006年9月,她被調入奧運村法庭,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現任該法庭副庭長。
在基層法庭工作,劉黎堅持“懷群眾感情、為人民司法”的職業理念,堅持法明、理透、情深的工作方法,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點亮人心,取得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讓百姓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她審理了“瘋狂英語李陽離婚案”、老人誤入“吃人井”墜亡案、北苑家園命案家屬要求換兇宅案、涉地鐵15號線大屯站搬遷租賃合同糾紛案等一批社會關注度高、疑難復雜新穎、關系市區重點工程進展的棘手案件,許多判決都成為該類型案件審理的經典案例;她探索了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審理的八條審理規則,被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吸收采納;她提出了規范來廣營北路標線設置、加強交通整治的司法建議,使這條事故頻發的“傷人之路”變成了鮮有事故發生的“平安之路”;辦案6年多,劉黎共審結民事案件2000余件,年平均結案近400件,涉案當事人7000余名,無一信訪、無一投訴。因工作成績突出,她被授予北京市法院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北京市法院系統“雙優民事法官”和“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稱號,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并被當事人親切地稱為“值得信賴的法官”。
用公正贏得百姓信賴
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法官只有公正斷案,才會贏得百姓信服。但怎樣才算實現公正?我的理解是:不僅要讓群眾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還要善于把個案變成風向標、利劍和尺子,使司法活動成為彰顯公平正義、弘揚主流價值的重要陣地。
——劉 黎
朝陽區是北京市人口最多、面積最大的城區,經濟發展活躍、商業高度發達、涉外因素密集,同時還存在大量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的多元、快速發展引發了大量矛盾,朝陽法院也因此成為了全國收案量最多的基層法院之一。每年,該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就達3萬余件。
由于城市化進程早、地理位置好,加上奧運場館建設帶來的自然、人文環境較為優越,奧運村法庭轄區成為知名人士、外籍人士和高收入人群集中居住的地帶。在該庭每年受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涉外、涉房案件占到近三分之一,其中標的額上千萬甚至上億的案件不在少數。
作為庭里的骨干,劉黎承擔了大量涉外、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她認為,公正斷案是法官的基本職責,法官只有堅守公正,百姓才會信服法官。身處新類型案件相對較多、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基層法庭,不僅要把每一起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辦扎實,還要充分發揮個案的輻射作用,向社會不斷傳遞公平正義的信息。為此,她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專業素養、不斷增強職業敏銳性,要辦就辦得公道,要做就做到最好。
2011年10月,已經被網絡和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瘋狂英語”創辦人李陽與美籍妻子kim李金的離婚案訴到朝陽法院。作為涉外案件專業合議庭的審判長,劉黎當仁不讓地承擔起本案的審理工作。
家庭暴力的認定一直是法律難點,在離婚案件中進行司法認定的少之又少,能否在本案中給出一個公正的答案,是劉黎面對的不小難題。此外,本案受到的關注度前所未有,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紐約時報》等40余家國內外媒體跟蹤報道,美國媒體還一度對中國法院能否公正判決表示懷疑,有的甚至勸說李金回美國訴訟。
面對壓力和挑戰,劉黎給自己定下兩條原則:第一,不論外界如何關注,都不能擾亂正常的審判思路;第二,不論對李陽的行為如何定性,都必須有充分的依據和足夠的說服力,以彰顯法律應有的立場。她堅信: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那段時間,除了國內法和相關資料外,《聯合國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和國外相關案例也成為劉黎的重點研究對象。“家庭暴力與家庭糾紛如何區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等關鍵問題,在她的腦中反復推敲論證。
2013年2月3日,歷時一年多、經過四次開庭、多方查證,劉黎最終做出準予雙方離婚的一審判決,并確認李陽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要求李陽向李金賠償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審理期間,依據李金的申請,劉黎還發出了《民事訴訟法》實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李金。
判決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同。《民主與法制時報》稱該案“因法院尊重事實和法律且具有創新性的判決,成為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的經典判例”。美國以深度報道見長的著名雜志《紐約客》也撰文稱此案為“中國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認為法院的判決對于中國反家暴立法有著深遠的影響。
因轄區地產開發較早,商品房多、高檔小區多,樓市政策變化、房價波動引發的各種問題在奧運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集中體現。
2009年4月,黃先生與王女士簽訂合同,以200萬的價格將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賣給王女士,但其后房價大幅上漲,反悔了的黃先生不但不履行合同,還把房子轉到妻子名下,由妻子兩次轉售,最終以400萬的價格賣給他人,并辦理了過戶。
當時,在高房價的推動下,“一房二賣”現象比較嚴重。為強化司法審判的導向作用,劉黎主動邀請媒體全程跟蹤報道這一案件的審理。她認定黃先生的行為嚴重違背了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損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權益,并判決其給付180萬元的違約賠償,幾乎相當于違法轉賣房屋的全部收益。判決一出,媒體普遍叫好,稱這個判決讓“一房二賣”付出了最高代價,對于引導社會誠信具有積極的示范效應。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教授、博士生導師宋朝武評價:“這個判決讓我們看到了法官的思考、擔當和價值取向。我們的社會就需要這樣的法官。”
因判決結果往往關系到潛在的不特定多數群體,在審理涉房案件過程中,劉黎還充分重視個案判決對于有效化解潛在群體性糾紛的示范作用。
2011年底,因為開發商逾期辦理產權證,轄區內一個小區的50名業主將開發商訴到了法院。該批購房合同中約定,如果開發商逾期辦證,違約金以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1%計算。也就是說,不管違約時間有多長,開發商需要支付的違約金都一樣。面對開發商拖延辦證的強勢態度,氣憤的業主們集體抗議,并發生肢體沖突,矛盾一度激化。
考慮案外還有幾百個業主在觀望,劉黎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并特別叮囑律師請業主們盡量本人到庭。庭審中,業主們紛紛舉手發言,劉黎一一準許。最終,劉黎認定涉案的房屋具備辦證條件,判決開發商限期為業主辦理產權證,并按日支付違約金。判決生效后,開發商為整個小區500多戶業主全部辦理了產權證。大屯司法所所長周玉海提起此事贊不絕口:“劉法官了不起,一次判決就讓所有居民都受益,讓整個小區獲得安寧。”
作為一名基層民事法官,劉黎深知,自己在整個法治建設中就是一滴水,雖然微不足道,但她相信,滴水藏海,只要有心,一滴水也可以折射出法治的光芒。
用真情解開百姓心結
基層民事法官的工作就是管群眾身邊事,解百姓心中結。要真心理解百姓的疾苦,體諒百姓的境況。你把百姓的事當自家事辦,百姓才會把你當親人看;你真心為百姓排憂解難,百姓才會真心信任法官。
——劉 黎
奧運村法庭轄區人口密度大,人員結構復雜,到法庭打官司的當事人千差萬別,不僅受教育程度、職業背景、利益訴求不同,訴訟能力也差距懸殊。
出身普通家庭的劉黎,對群眾有著深厚的感情。她常說,與當事人保持距離,并不等于保持冷漠。百姓是重情重義的,不論面對什么樣的當事人,都要飽含群眾感情,你對他們傾心付出,他們也會對你真情回報。只要付出真心、誠心、恒心、耐心,就沒有辨不清的是非,沒有解不開的恩怨。
2006年11月,劉黎剛到奧運村法庭不久,就趕上一起不同尋常的離婚案:男方是外地戶口,女方是本地戶口,兩人結婚后,女方家人有些瞧不起男方,大事小事都插手。男方無法忍受就搬出去住,并起訴離婚。不想,女方在開庭的前一天晚上吞了大量安眠藥,好在發現及時,搶救過來了。
開庭當天,女方十幾位親屬一大早就來到法庭,坐在門口又哭又鬧,聲稱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女方肯定活不成了,還拿出了粗麻繩,說要立刻把男方綁到醫院。當時,劉黎已經懷孕六個多月。接到法警的電話,她二話沒說,挺著大肚子直接奔到門口。等到其他同事怕有意外沖到樓下,她已經帶著當事人和家屬安靜地進了談話室。
與雙方分別談話過程中,她發現男方聽說女方服藥自殺的事之后愣了一下,立即意識到雙方還是有感情的,隨即從珍惜感情、對方父母態度轉變等角度,耐心勸說,終于解開了他心里的疙瘩。談完話男方就辦了撤訴手續,跟著女方的父母直奔醫院而去……
2011年5月,一對山西老夫妻將兒子單位告上法庭。 不久前,兒子剛剛大學畢業在北京找了份工作,一天跟同事下班后在單位宿舍喝酒,后駕車外出,途中撞上電線桿,當場死亡。夫妻倆聞訊立即從老家趕來,以單位對員工酒后出行不加阻攔為由告到法院,要求賠償近百萬元。
開庭一了解,劉黎才知道,此前老人還多次抬著兒子的尸體橫在兒子單位門前,并從老家叫來幾十個老鄉堵在單位門口,鬧得單位沒法正常工作。后來單位出了一筆數目不小的安撫費,但兩位老人還是堅持讓法官主持公道。他們都是農民,沒請律師,訴狀寫得很不規范,對訴訟程序更是完全不了解。第一次庭審,他們只顧抱著孩子的遺像,坐在法庭中央的地上嚎啕大哭,說“不贏官司就一頭撞死在法庭上”。
雖然也對他們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進行了批評,但劉黎心里總覺得:兩位老人這個樣子,總是有原因的。第二天中午,她專門約談了兩位老人。一見到法官,老兩口又淚流不止,老父親拿出兒子做北京奧運會志愿者的胸卡,斷斷續續地講著兒子有多優秀。看到胸卡上年輕、秀氣的臉,同樣身為人母的劉黎瞬間體會到老兩口的切膚之痛。整個下午,她耐心地傾聽,到老兩口擦好眼淚走出法庭的時候,天都已經黑了。
此后,劉黎的電話就成了老兩口的熱線,常常是咨詢這咨詢那,心里不痛快了也打過來,劉黎總是耐心地解釋和開導。書記員張玉算過,這樣的電話不下40個。
劉黎還主動和司法局聯系,幫他們聘請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師,并調取了事故處理的案卷,詳細查明了事故狀況。給老兩口看卷宗前,她特別在筆記本上記下:“現場照片要遮住。”
最終,依據事實和法律,劉黎駁回了兩人的全部訴訟請求。老兩口平靜地接受了判決。他們說,已經想到這樣的結果,之前都是因為心里憋屈沒地方說,現在想說的都說了,該回家好好過日子了。離開前,他們向劉黎深鞠了一躬,說在北京,他們遇到了好法官。
劉黎把群眾當親人,群眾也把她當親人。一次,為了方便一位神經受損無法行走的當事人訴訟,劉黎把法庭安排在了一樓。開庭時,法庭內暖氣不足,那位當事人堅持把自己的大衣脫下來,給劉黎披上。還有一次,一個離婚案件的女方當事人,案件審結很久了還專程趕來,在法庭外苦等了一上午,見劉黎開完庭立即進了門,把什么東西往桌上一扔扭頭就跑,追都追不上。劉黎打了很多次電話,她才把東西取走。那是瓶香水,她說沒有別的意思,只想表達內心的感謝……這樣的事有多少次,劉黎已經記不清了。但當事人感激的眼神和質樸的話語,卻長久地溫暖著劉黎的心。
其實讓百姓信任并不難,劉黎說,只要尊重他們,設身處地地體諒他們,真心實意地幫助他們,群眾自然會感受得到。她也相信,法律是生長的。一年的耕耘,可以收獲玉米、小麥。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付出,就可以收獲參天大樹。群眾對法律的信仰,實際上就是一棵樹,需要花心血和時間努力培植,等待它枝繁葉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