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年繳費)必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建議你還是交納到退休為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其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免繳養老保險費,其個人帳戶暫予保留,待重新就業時辦理續保手續,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需要提醒您: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企業與職工個人共同繳納。1998年1月1日,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規定對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給養老金;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只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于1995年底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辦法實施后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其中,對于1997年底前參加工作,辦法實施后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也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不滿10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