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教育師范生是指報考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之一后有條件地接受免費師范教育(Free normal education)的學生 。
1、免費師范生的意義
2007年,國務院決定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溫家寶總理親自倡導和推動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這是中央為促進教育發展與教育公平采取的一項重大政策措施,其目的是通過試點,積累經驗,建立制度,為培養造就大批優秀中小學教師和教育家奠定基礎。
2、免費師范生福利待遇
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畢業后須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確保有編有崗。符合條件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可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和與教學相關的學術性碩士學位。免費師范畢業生未按協議從事中小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同時記入誠信檔案。
3、各區域實行情況
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引領作用的帶動下,北京、新疆、西藏等地師范專業學生全部實行免費教育,上海、江蘇、湖北、四川、云南等地在部分師范院校開展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江西、湖南等地開展免費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廣東、甘肅等地實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海南、廣西與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合作免費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