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未被投檔,不代表就沒有機會上大學了,我們還可以參加征集志愿。在錄取過程中,部分高校因未完成招錄計劃,或者因平行志愿投檔后新增了招生計劃,都會面向全體考生重新公開征集志愿。
海南志愿填報錄取規(guī)則(一)投檔錄取模式
1.本科提前普通類、須面試的專科提前批、本科藝術校考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2.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本科普通批、民族班和預科班、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二)投檔比例及生源分布統(tǒng)計
1.投檔比例
(1)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過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計劃數120%的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比例投檔),投檔數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2)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在進行模擬投檔后,按最終確定的院校專業(yè)組計劃數的100%比例正式投檔。
(3)特殊類型批次不限投檔比例,按符合投檔條件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
(4)征集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2.生源分布統(tǒng)計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正式投檔前,將進行一次或多次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計劃數、投檔人數、投檔最高分、投檔最低分以及投檔考生的成績、志愿等信息),各有關學校在我省規(guī)定的時間內反饋是否調整正式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如果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反饋意見,則按學校原下達給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guī)定的投檔比例給學校正式投檔。
本科提前批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高職專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投檔前不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我省規(guī)定的投檔比例給各學校投檔。
(三)投檔成績
考生的高考總分包括高考綜合分和照顧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綜合分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
1.普通類的投檔成績:考生的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2.藝術(非“校考”)類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藝術專業(yè)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分別以各專業(yè)類別考生的專業(yè)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3.體育類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體育專業(yè)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四)平行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普通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個院校專業(yè)組的投檔條件(所報考的院校專業(yè)組尚未投檔滿額)時,即將檔案投到該院校專業(yè)組。投檔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專業(yè)志愿將不再進行檢索和投檔。
(3)每批進行一輪平行志愿投檔后,對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省考試局在其網站公布這些院校的院校專業(yè)組名稱、專業(yè)名稱和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組織當批沒有被投檔和已投檔但被學校退檔的線上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4)省考試局在填報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給沒有完成計劃的院校補充投檔。
本科普通批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后,根據錄取情況,組織二輪征集志愿;其它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檔一般只進行一輪,一輪投檔后再根據各院校完成計劃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征集志愿。
2.體育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本科體育類、專科體育類的投檔分別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類投檔之前、高職專科提前批普通類投檔之前進行。
(2)對投檔成績和體育類專業(yè)考試成績均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3)根據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在體育類招生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個院校專業(yè)組的投檔條件時,即投檔到該院校專業(yè)組。投檔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體育類院校專業(yè)組志愿不再進行檢索和投檔。
(4)將體育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普通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在其它批次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5)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組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3.藝術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本科藝術類(統(tǒng)招)、專科藝術類的投檔分別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類投檔之前、高職專科提前批普通類之前進行。
(2)對文化成績和投檔成績達到規(guī)定分數線的考生,按投檔成績(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3)根據排序,首先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在藝術類招生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藝術專業(yè)考試成績符合其中一個院校專業(yè)組的投檔條件時,即投檔到該院校專業(yè)組。投檔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繼續(xù)進行檢索和投檔。
(4)將藝術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普通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在其它批次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5)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組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以上各科類、各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yè)組,對于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后尚未完成計劃且還有生源的院校專業(yè)組,省考試局將在投檔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當次征集志愿有填報缺檔院校專業(yè)志愿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投檔。如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省考試局將與學校協(xié)商,通過適當降分的辦法給生源不足的院校,補充投放報有缺檔院校專業(yè)組志愿的考生檔案。
4.國家專項計劃及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投檔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類投檔錄取之后、本科普通部分之前同時進行,先對國家專項計劃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后,再對地方專項計劃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如考生在國家專項計劃中已被投檔,其地方專項計劃的志愿將不再檢索投檔。
(2)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對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省考試局在其網站公布這些院校的院校專業(yè)組名稱、專業(yè)名稱和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組織符合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資格尚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3)省考試局在填報了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給沒有完成計劃的院校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5.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生源范圍、投檔程序及辦法:
(1)生源范圍
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xiāng)鎮(zhèn),本人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的少數民族考生,經考生本人申請,省民族宗教委員會審核確認,取得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加分資格或民族班及少數民族預科班報考資格,并經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報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院校。
(2)投檔程序及辦法
①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投檔后,對投檔成績達到招生學校本科普通批相同選考科目要求院校專業(yè)組(或招生學校指定的院校專業(yè)組)的投檔分數線下(少數民族預科班80分、民族班4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及考生的投檔成績、所報考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或民族班志愿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②當招生學校生源不足時,在達到各有關高校本科普通批投檔分數線下規(guī)定降分范圍內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進行征集志愿和補充投檔。
(五)在平行志愿的投檔模式下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排序規(guī)則
1.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高考綜合分重新進行排序;
2.當高考綜合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重新進行排序;
3.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語文、數學的順序依照單科成績重新進行排序;
4.當語文、數學成績均相同時,按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順序依照單科成績重新進行排序;
5.藝術類非“校考”考生如果專業(yè)成績相同,按投檔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如投檔成績仍相同時,按普通類的排序規(guī)則重新進行排序。
(六)特殊類型考生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特殊類型批次不限投檔比例,按符合投檔條件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其中:
強基計劃、保送生、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對象錄取,省考試局根據招生院校按考生綜合成績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在學校調入招生計劃后辦理錄取手續(xù)。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等特殊類型招生,在本科普通批的生源分布統(tǒng)計期間,我省將投檔成績達到招生學校本科普通批分數線(或分數要求)且報有特殊類型志愿的考生檔案投給招生學校,由學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投檔成績、各試點高校給予的優(yōu)惠分值及入選專業(yè)、省考試局劃定的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最低控制線及相關高校的模擬投檔最低分進行確定錄取。
(七)體育“單招”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體育類單獨招生(即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單獨考試招生)學校的錄取安排在學校所屬批次正式投檔之后,根據學校提供的擬錄取名單,審核考生資格,符合條件的給學校投檔,在學校調入招生計劃后辦理錄取手續(xù)。
(八)藝術“校考”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對于不作分省計劃的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專業(yè)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藝術專業(yè)招生的,由高校自行劃定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我省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給招生高校投檔,由學校根據高考成績、“校考”成績或我省統(tǒng)考成績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yōu)錄取。
(九)梯度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省考試局根據招生學校所屬批次,向招生學校投同批線上考生的檔案。本批分兩輪給學校投檔:
第一輪:根據學校各院校專業(yè)組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guī)定的投檔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yōu)先的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檔案。
第二輪:對于經第一輪投檔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組,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yōu)先,不同志愿順序志愿優(yōu)先的辦法,給第一輪投檔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院校專業(yè)組,按缺一補一的辦法給學校補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續(xù)志愿檔案。
按規(guī)定須進行面試的學校,省考試局在學校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以上程序規(guī)則投檔。
對于經前兩輪投檔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組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后,省考試局將與招生學校協(xié)商,通過適當降分辦法補充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