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未被投檔,不代表就沒有機會上大學了,我們還可以參加征集志愿。在錄取過程中,部分高校因未完成招錄計劃,或者因平行志愿投檔后新增了招生計劃,都會面向全體考生重新公開征集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績發布和各科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報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填報志愿,逾期不予補報。各批次常規志愿錄取過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及時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報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公布的招生規定以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注意事項,參考高校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選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的院校和專業,選考歷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的院校和專業。考生應認真選擇、細心核對,確保志愿信息正確。因考生本人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應妥善保管登錄密碼等個人信息,由于考生個人原因,發生賬號和密碼被盜,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報或修改,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錄 取
福建省本科批次招生原則上實施“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職(專科)批次招生實施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應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應按時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省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我省生源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我省生源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經批準,在全國統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考生以及其他類型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