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
(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單科成績滿分為45分,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二)我市中考體育單科成績由《標準》測試成績(占5%)和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占95%)組成。 其中:
1、初中三年級學生《標準》測試成績及格者得滿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學校將《標準》測試成績制成紙質(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各一份,區屬學校先報區教育局匯總,區教育局和市直屬學校于
2、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三)社青考生
1、應屆生: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同上,《標準》測試成績由現學籍所在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
2、往屆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占100%(不需提供《標準》測試成績),其它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