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各學科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評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成績統一公布。
一、加強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區招生考試部門與教研部門組成的評卷領導小組,負責整個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
二、評卷人員的選聘
選聘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本年度無直系親屬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教師參加評卷,同時做好評卷教師的培訓工作。
三、評卷安排
(一)各學科在評卷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科評卷組,由評卷領導小組選定正、副科組長。正、副科組長分工負責本學科的評卷組織工作、質量檢查工作和評卷復查工作等。
(二)各科評卷組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和討論試題答案和評分標準,以及評分補充說明,并結合考生答卷進行試評。經過試評,統一認識,統一標準,再開始正式評卷。
(三)評卷點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評卷工作人員及教師一律憑市教育局發放的工作證進入評卷場。評卷場不準會客、閑談、上網。
四、成績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