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可以報考:
1、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能堅持學習的考生。
2、凡初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具有初中畢業同等學力者。
3、報考五年制大專班的考生,必須是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三畢業生。
(二)按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海外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三畢業生,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港澳考生提供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其他證明材料見下文照顧政策)。
(三)在2013年4月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意見的通知》(珠府辦〔2013〕16號)下發前具有珠海市初中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可以報考。
(四)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無珠海戶籍的往屆初三畢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2、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3、高中階段學校的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4、在2013年4月7日之后取得珠海市初中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初中階段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在校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流程
(一)提交材料→資格審查→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網上預報名(二代身份證信息確認)→電子攝像→辦理確認手續→交費→上報加分材料。
(二)考生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原件備查)。
2、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提供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注明全國統一學籍號并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合格證明。
3、往屆生要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有照顧加分的考生要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原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