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區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號),結合我市市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對象
我市市區2017屆初中畢業生和2017年在我市市區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的應歷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17年4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因天氣等原因不能如期組織考試的,適時調整考試時間。
三、考試項目
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必考項目1項,選考項目2項。
(一)必考項目
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跑。
(二)選考項目
A.50米跑;B.坐位體前屈;C.立定跳遠;D.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E.擲實心球;F.跳繩;G.籃球運球;H.足球折線運球。考生須任選其中2項。
考生選考項目確定后不得更改,選考項目確定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滿分為55分,其中:必考項目25分,選考項目各15分,計入考生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分。
體育考試成績設4個等級:55-50分為A等級,49-44分為B等級,43-33分為C等級,32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方面的實證材料之一。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市將結合實際,穩步提高體育考試分值,并進一步完善考試標準。
五、免考與緩考
(一)免考
1.因肢體殘疾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經審核批準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院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核批準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