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方案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鹽城實際,制定《鹽城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以提升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生終身發展為目標,推動各地各學校進一步深化素質教育,積極推進基礎教育優質發展,切實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適當降低考試難度,強化實驗實踐技能考查,引導各地推進課程改革,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規范辦學行為,構建“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考試環境,提高考試的公信力,促進教育的和諧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基礎性原則。初中教育是基礎教育和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根據開齊開足課程的要求,引導各地各學校認真執行新課程計劃。下移到初二年級的個別科目在課時計劃完成后考核,構筑科學的課程框架,體現義務教育基礎性特征。
2.導向性原則。根據高中教育培育目標的需求,利用中考積極引導全社會科學地評價學校和學生,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創新性原則。在總結經驗、分析現狀的基礎上,結合高考改革新要求,加強藝術素質測試進中考和生物地理等學科以分值計入中考成績的研究,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創新,在中考分值的確定、內容的選擇和表現形式上進一步體現新課程理念,促進新課程的實施。
4.綜合性原則。注重過程性評價和綜合性評價,用綜合性評價代替一次性考試;注重平時評價和學生成長記錄,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實驗實踐基本技能考查、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機制。
三、考試科目
鹽城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簡稱“中考”)模式為“學業水平考試+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和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的學科說明由市教科院制定發布。
1.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總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試以A、B、C、D四個等級評定成績,都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升學的依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科目的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安排在6月16日-18日進行;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務工作,集中采用計算機網上閱卷;體育考試按《2017年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另行發文公布)執行。考生各科成績統一合成后發布。各學科考試形式、分值等見下表。
學科 | 分值 | 考試時間(分鐘) | 形式 | 備注 |
語文 | 150 | 150 | 閉卷 | 其中寫作占60分 |
數學 | 150 | 120 | 閉卷 | |
英語 | 120+30 | 100+20 | 閉卷+ 人機對話 | 其中人機對話考試分值30分,考試時間20分鐘 |
物理 | 170 | 150 | 閉卷 | 其中物理100分、化學70分 |
思品 | 100 | 100 | 閉卷 | 思品歷史各占50分 |
體育 | 40 | 按《2017年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執行 | ||
地理 | 60 | 開卷 | 初二年級課程結束后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考試,具體時間由市教科院通知。市教科院統一命題、閱卷。 |
2.實驗實踐技能考查
實驗實踐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實驗考查和實踐技能考查兩部分,考查結果按學科以A、B、C、D等級呈現。
(1)理化生實驗考查:理化生實驗考查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市教科院制定的具體方案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查在初三年級的4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在初二年級的5月份進行。
(2)實踐技能考查:實踐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術、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等。其中信息技術由市教科院統一命題,考查形式為上機操作,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在初二年級的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的考查內容與方式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研究確定,由學校統一組織考查,考查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相應項目評價。
2017年以后入學的初中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將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堅持過程性評價和終期評價相結合,測評結果以分值計入中考成績(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3.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學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包括社會活動與公益活動)、②交流與合作能力、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等6個方面的綜合素質水平與實際表現。其中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學期成績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2)綜合素質評價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和各縣(市、區)成立初中畢業生成長記錄認定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各學校必須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全面客觀地對學生初中三年的成長過程進行評價和認定。每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代表3人以上組成。教師代表對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學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應采用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共同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力求評價客觀公正。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項目評定等級”及必要的“過程記錄”。各學校應將評價學生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和家長做出解釋和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在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的六個方面,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為兩個合格和4A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一個方面不合格或為D等,不得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不得報考中職校與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班,不得報考高等師范學校師范專業班;有兩個方面不合格或兩個D等,不得報考三星級普通高中。
四、組織領導
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求高。為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維護考生利益,確保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工作的順利、平穩進行,市教育局成立鹽城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等各項工作。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