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中考生和家長備考,新東方在線中考網整理了《2016湖南長沙中考藝術考試方案政策》,供大家參考。
關于做好長沙市初中畢業升學藝術考試的通知 長教通〔2016〕44號
各區、縣(市)教育局,各初中學校:
為促進學校提高藝術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藝術、健康和國防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湘教發〔2013〕33號)和《長沙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長教通〔2016〕25號)的相關要求,經研究,長沙市初中畢業藝術課程實行全市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組 長:盧鴻鳴
副組長:繆雅琴
組 員:廖學文 陳珍坤 鄭 敏 周小青 婁瑤琪
詹 蓉 各區、縣(市)教育局分管領導
二、考試目標
長沙市初中藝術學科考試是面向全體初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考試遵循義務教育階段音樂、美術課程培養目標,全面檢測學生的音樂、美術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藝術欣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以考促學,推動學校開齊開好音樂、美術課程,扎實推進素質教育。
三、考試依據
依據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版)》《美術課程標準(2011版)》的內容標準,以七至九年級湘版《音樂》《美術》教材為藍本,結合我市義務教育初中階段藝術教學實施現狀、學生基礎和藝術課程資源等實際情況進行考試。
四、考試原則
1、導向性原則。考試應促使音樂、美術教育教學工作朝著科學、規范、系統、有序的方向發展。
2、科學性原則。以音樂、美術課程內容標準為依據,突出音樂學科以聆聽、實踐體驗為主的學科特點,突出美術以視覺分析、動手創作為主的學科特點,符合初中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及審美教育的客觀規律。
3、基礎性原則。考試重點檢測藝術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突出學科特點,試題的難易程度適當。
4、公平性原則。考試要充分考慮我市普通初中音樂、美術教學實際,聯系學生的現實生活,保證測試的內容、過程以及結果的客觀公正。
五、考試辦法
(一)考試指標構成
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學業指標兩部分
構成,各占50%。根據長沙藝術教育教學的實際情況,學業指標主要檢測學生的藝術理論素養;基礎指標主要考查學生藝術課程的學習態度、實踐過程,包括出勤率、平時作業完成、參與藝術活動情況。
(二)考試形式與要求
1、學業指標的測試,采取音樂、美術合卷,筆試的形式進行,總時量控制在60分鐘,總分100分。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考試時間:5月13日下午3:00-4:00。
2、基礎指標總分100分,由各初中學校成立評價小組,組織班主任、專業教師等按要求計分,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原始得分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
(三)考試成績呈現與運用
學業考試成績(市教育局上傳)和基礎指標(學校上傳)得分情況上報長沙市中考成績系統,系統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分數。根據學生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總分情況,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納入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中招依據之一。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藝術學業水平考試是推進初中新課程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規范操作,協調推進,成立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確保藝術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確保安全。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訂好組考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點要就試卷保密、考生安全、考風考紀建設等工作建立層層責任制,確保考試安全萬無一失。
3、精細管理。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標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注重每一個細節,將各個工作環節落實到位,高質量完成藝術考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