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級、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本區域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首次發布工作。已驗收通過的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自起,其他中等職業學校自2017年起發布質量年度報告。教育部將適時發布全國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報告。
據悉,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工作,旨在完善中等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加強教育教學診斷與改進,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編制的區域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應反映本地區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和黨建工作的政策措施、經驗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改進工作的措施和辦法。中等職業學校教育質量年度報告要緊扣人才培養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養狀況、教育教學、學生德育、學校黨建等情況,總結提煉教育教學改革的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和辦法。
教育部指出,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可采取新聞發布會、網絡公開等方式及時向全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教育廳(教委、教育局)網頁上設置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專欄,公布本轄區內各學校和地市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教育部將在部網頁上設立專欄,公布各省(區、市)教育質量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