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從今年開始,“異地中考”的資格認定時限將調整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當年的8月31日止。這也意味著,今年以及今后想報名參加“異地中考”的隨遷子女,其父母的居住證、社保等的年限只要截至中考當年的8月31日已滿3年,就符合資格認定條件。
在此之前,“異地中考”資格認定時限為當年的5月31日止。此次時限上的放寬,將讓更多的隨遷子女符合“異地中考”的報考條件。而“異地中考”的申請受理時間仍為每年的4月1日~2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受理仍為4月1日~20日
根據東莞的“異地中考”相關政策,從今年起,想報考東莞普通高中的隨遷子女,其學籍,其父母的居住證年限、社保年限等3項均要滿3年。
也就是說,今年打算報考普通高中的隨遷子女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本人具有東莞市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經東莞市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在東莞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或以上;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3年或以上。
若隨遷子女的戶籍在參加中考當年的5月31日前已遷移到東莞市,則可按照本地戶籍學生待遇報考,不再屬于“異地中考”。
“異地中考”
在東莞市的初中應屆畢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東莞報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辦法與本市戶籍考生相同,且均可報考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但若想報考普通高中,就須到就讀的學校提交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經有關部門審核后確認其報考普通高中的資格。
與此同時,東莞每年中考均會從全市的公辦普通高中里劃出一部分學位,用于招收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前年這部分招生名額為1500人,去年這一名額已增長到1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