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國家教育體制改革意見,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考試評價制度,推動學生樹立全面正確的體育考試觀。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鄭州市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8屆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改革建議(會議紀要[2015]10號),內容如下:
(一)考試分值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教體衛藝[2015]1083號)要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以滿分70分計入中招成績總分。
(二)考試項目
自2018年起,鄭州市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招體育考試項目由原來的“必考項目+考生自選項目”改為“必考項目+搖號統考項目+考生自選項目”。
(三)具體操作方法
1.確定考試項目
(1)必考項目: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統考+選考項目分三類:
素質類一:跳繩、50米跑;
素質類二:擲實心球、立定跳遠;
技能類:籃球運球、足球運球。
2.流程
2018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必考項目+統考素質類項目一項+統考技能類項目一項+考生選考其它素質類項目一項。
(1)搖號確定統考素質類一或素質類二;
(2)從已確定統考的素質類一或素質類二中搖號確定全市統考的素質項目一項(如:搖號確定統考項目是素質類一項目后,從跳繩、50米跑中再搖號確定一項作為全市統考素質類項目);
(3)從技能類項目(籃球運球、足球運球)中搖號確定全市統考的技能類項目一項。
(4)考生從另一素質類項目中選擇一項作為選考項目(如:全市統考項目是素質類一中的項目,考生只能從素質類二擲實心球、立定跳遠中選擇一項)。
3.操作方式
(1)搖號時間:在九年級第一學期期末通過搖號確定考試項目。
(2)為秉承“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搖號過程向社會公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共同參加搖號儀式,并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向社會發布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搖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