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58號)的相關要求,切實做好我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國“辦發〔2012〕53號和豫政辦〔2013〕58號”文件關于對中招體育考試工作的總體要求,做好中招體育考試工作。中招體育考試仍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以滿分70分計入中招成績總分。
二、考試項目設置主要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規定的測試項目。其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為必測項目。其它測試項目可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選擇可量化、易操作、對增強學生體質效果明顯的耐力、力量、速度素質和運動能力項目,具體評分標準按照教育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有關評分標準執行。若所選項目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中沒有體現,可延用2007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有關評分標準執行。
三、為保證中招體育考試的公正、準確,根據“豫政辦〔2013〕58號”文件的要求,我省所有中招體育考試考場,必須全部使用智能化測試儀器。
四、要嚴格體育考試工作管理。一是必須要對考評員隊伍進行崗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二是要加強對體育考點、尤其是農村地區考點的管理,規范操作程序,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人為因素的干擾;三要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做好學生年度常規體檢,防止中招體育考試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全省中招體育考試工作應于4月1日至6月1日之間進行。期間省教育廳將赴各地巡查和抽查,加強指導和監督。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要制定中招體育考試工作細則于考前15天,報我廳體衛藝處備案(地址:鄭州市正光路11號D827室,河南省教育廳體衛藝處;郵箱:409889397@.QQ.com)。
六、中招體育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照“豫教財字[1998]9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每生10元。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在該項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須將總結材料報我廳體衛藝處和基礎教育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