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臺異地中考審核細則 在昆讀完3年初中取得昆明學籍的隨遷子女可參加昆明普通高中錄取
記者昨日獲悉,為切實做好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昆明市招生考試院于1月制定了《來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審核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審核細則》),明確了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審核流程,由學校及相關部門、縣(市、區)招考機構、市招考院按流程逐級審核。據了解,從2012年秋季學期入學的七年級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3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級)學籍的隨遷子女,可按報考條件和范圍參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根據《審核細則》,隨遷子女提出在昆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申請并填寫《來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審核表》(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報考審核表》)后,到就讀(或曾經就讀)學校審查就讀情況,由現就讀學校收集《隨遷子女報考審核表》,并統一到學籍管理部門審查學籍情況。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校公示學生名單,并進一步審查其父(母)的在昆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情況。此外,隨遷子女父(母)還需持《隨遷子女報考審核表》分別到屬地管理的公安部門和社保經辦部門辦理《昆明市居住證》和在昆社保繳費的審查手續。
在學校及相關部門審核后,學校要收集學生《隨遷子女報考審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到所屬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綜合審核,給出“同意報考,可按就學地招生范圍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同意報考,可按就學地招生范圍報考除省一級一等高(完)中以外的普通高中學校”或“不符合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條件”的意見,報市招生考試院審核。昆明市招生考試院審核結論生成后,將公示審核結論,并打印《隨遷子女報考審核結論告知書》,由學校告知學生。考生簽字確認后,返還學校存檔備查。(完) (記者 李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