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合格新生,促進基礎教育教學質量提高。
二、考試形式及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考試、考查全市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學校實施。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地理合卷)、體育(體育與健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科單卷,每科卷面總分為120分;理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學40分、生物30分;文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30分;體育30分。考試科目滿分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以現場測試為主,信息技術能力考查以上機操作為主。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為30分,信息技術考查為100分,考查科目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
(三)考核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職教)、地方課程(含“三防一獻”、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環境教育、形勢與政策教育、人口理論教育、國防教育、《襄陽好風日》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筆試(開卷或閉卷)、成果展示、才藝表現等多種方式進行。考核科目成績按A、B、C、D、E五個等級進行評定。
(四)綜合素質評價: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對學生進行全面紀實性評價。每個方面分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
三、成績呈現方式與運用
考試科目總成績以等級和分數方式呈現,即根據全市考生考試分數構成情況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考生總成績劃分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中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由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確定;各類高中招生錄取標準由市教育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結合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四、考試命題
1、考試命題以國家課程標準、現行教材以及《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主要依據。試題要充分體現新課程理念,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2、試卷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試卷及其答案表述規范,用語準確。試卷結構層次清楚,各年級內容占有比例適當,難易適度。要充分發揮各類題型的功能,積極探索使用新題型,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適當,文科類科目要控制客觀題的題量,理科類科目加強實驗能力考查。
3、體育(體育與健康)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及信息技術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另文通知。
五、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其中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時間為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時間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自行確定,4月底以前結束。
六、考試管理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有關單位分工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教研室負責制發《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及考核科目、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考試科目的命題、考試、閱卷及考試、考查科目成績管理與發放。
市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理化生實驗技能現場測試。
市電化教育館負責信息技術能力上機考試,及學業成績網上發布、查詢工作。
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記入學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