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考工作實施方案出爐
從4月2日召開的吉林省中考工作會議上獲悉,,吉林省中考報名時間為5月3日至13日,考試時間保持不變,為6月27日至30日。中考招生政策基本與相同。主要變化是將重新調整中考試卷命題組,選拔優秀農村教師參與命題工作;指標生招收比例也將繼續擴大,由的70%上調至75%。
今年中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化學合卷、思想品德和歷史合卷,總分滿分60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各120分,外語聽力考試采用磁帶和光盤播放;物理和化學合卷滿分120分;思想品德和歷史合卷滿分120分,實行開卷考試。少數民族學校的考生仍考兩種語文,朝鮮族中學考生考朝鮮語文和漢語,蒙古族中學考生考語文和蒙古語文。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內容納入思想品德和歷史合卷中,分值為6分。地理、生物學科學業測試仍在初二進行,由省里統一命題,測試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報考上一級學校的資格,與高中招生掛鉤政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會議對中考報考原則進行了重申。應屆畢業生可兼報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含5年制高職、3+2高職、5年制師范分院)。往屆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只可報考一般高中,也可報考5年制高等職業院校、實行3+2學制的高等職業院校和5年制師范分院,但必須參加本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錄取時不享受加分政策。民族散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可報考當地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各地在錄取時適當予以照顧。身有殘疾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為了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行為,會議要求,各市(州)、縣(市、區)要根據招生計劃和學業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制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加大招生改革工作力度。普通高中在所在縣(市、區)或城市的城區范圍內擇優錄取新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高中招生計劃,統一錄取。進城農民工子女憑相關證件,經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參加流入地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考高中享受與流入地學生同等待遇。省重點民族高中可跨市(州)招收因本地區無民語授課高中、隨父母進城等原因自愿報考本校的學生,但不準以任何形式到有民語授課高中地區作違規招生宣傳和違規招生。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要求,2015屆新生錄取時,檔案中必須裝有《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登記卡(初級中學)》,對因病或有殘疾免于執行的學生,必須登記在案,否則,上一級學校不予錄取。
為體現教育公平原則,今年,省教育廳將重新組建中考考卷命題組,選拔農村骨干教師參加考卷編寫工作。積極推進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指標生招收比例不低于統招生計劃的75%,并將此政策向農村和薄弱初中推廣。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在學業考試基礎上完善優秀初中畢業生推薦保送制度、特色學校招收特長生制度。經省教育廳批準的省級示范高中在指標生計劃內和規定區域內開展自主招生試點,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過統招生計劃的10%。
會議還對中考考風考紀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管理,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考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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