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市區(含郊區)初中畢業體育考試實施方案正式出臺,對今年市區(含郊區)初中畢業體育考試做出政策調整。 市區初中畢業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20分,考試項目有兩項:一是立定跳遠(10分);二是男生引體向上;女生一分鐘仰臥起坐或擲實心球任選一項(10分)。
同時,對免考做出規定:一是對喪失運動能力的身體殘疾學生須有市(含市級)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病歷和殘疾證,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市教育局主考核準后簽字,可免予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20分計入總分。二是傷病免考體育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照10分計。申請免考體育的學生,須持市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向學校提交免考申請書,申請書由學生本人、家長簽字,經學校核準,任課體育教師、班主任、校長簽字后方生效,上報市教育局批準。同時學校要張榜公布免考學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