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取辦法
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
省提前批次錄取學校的錄取辦法執行河南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為:
1.實行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準一次性確定每個學校的錄取分數線。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由市中招辦分配到招生缺額學校。一經分配,不再調錄。
2.錄取順序按照志愿設置規則,依次進行。首先進行省提前批次的錄取,已被省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以下各批次的劃線錄取。
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時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順序錄取,如達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不考慮第二志愿學校;如達不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參加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如達不到第一批次錄取學校錄取分數,再參加第二批次志愿學校錄取。
如果填報有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未被第一批次錄取學校錄取的考生,參加第二批次錄取學校錄取時,分數線需提高10分。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依次為:統錄生、分配生和擇校生。
★第一批次錄取的學校
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一中、鄭州二中、鄭州四中、鄭州五中、鄭州回中、鄭州七中、鄭州九中、鄭州十一中、鄭州十二中、鄭州十六中、鄭州十九中、鄭州四十七中、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101中學、鄭州106中學、鄭州中學,鄭州市實驗高中、鄭州龍湖一中。
★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
鄭州十中、鄭州十四中、鄭州十八中、鄭州二十四中、鄭州三十一中、鄭州四十四中、鄭州102中學、鄭州107中學、鄭州扶輪外國語學校、鄭州七十四中、鄭大一附中、鄭大二附中、鄭州輕院附中、鄭州二十中、鄭州二十九中、鄭州三十六中和鄭州五十三中。
★第三批次錄取的學校為:民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