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準生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南昌準生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南昌準生證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南昌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你帶來這些信息。具體請看:
辦理條件
1、夫妻雙方均系初婚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的;
3、夫妻婚后滿五年未懷孕,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鑒定一方患不孕癥,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
辦理材料
1、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2、《江西省生育服務證、再生一胎生育證申請表》和
3、婚育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4、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辦理流程
1、領取表格:申請一胎生育的夫妻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領取《江西省生育服務證、再生一胎生育證申請表》。
2、填表、核實:申請生育的夫妻應當如實填寫表格中規定的全部欄目,簽上姓名,并將申請表送雙方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送其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核實。
注: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對夫妻中在本單位工作的一方或戶籍在本村(居)民委員會的一方的情況進行進一步的核實,并在核實之后提出初步意見,由主管領導簽名和加蓋公章。
3、審批與發放:申請生育一胎的夫妻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經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的《江西省生育服務證、再生一胎生育證申請表》到一方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管理機構申領《生育服務證》,其中,屬于“婚后五年未懷孕,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鑒定一方患不孕癥,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必須同時攜帶辦理收養的有關文件、證明和醫院的妊娠診斷證明。
注:受理《生育服務證》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管理機構收到巳由雙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的《江西省生育服務證、再生一胎生育證申請表》后,由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填入《江西省生育服務證、再生一胎生育證申請表》中,同時簽名,加蓋公章。
對審批符合發證條件同意發給《生育服務證》的,由經辦人填寫《生育服務證》,貼上女方照片,簽上經辦人姓名,加蓋鋼印和騎縫公章,及時發證并通知另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在審批過程中,對情況不夠清楚的,應進一步核實,再進行審批。
辦理地點
到居委會指定的街道辦事處開具準生證
南昌市灣里幸福街道辦事處
電話:0791-83785886
地址:招賢路190號附近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南昌市街道辦聯系方式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資料無誤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費用 :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