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昨日消息,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日前聯合印發了《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將啟動中小學職稱改革,今后中小學職稱將“兩統一”。
據了解,改革的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市、縣(市、區)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專業技術職務是中小學教師系列的事業單位。民辦中小學可參照本方案組織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福建省將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后的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按照新的方案,統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在專業技術等級方面,統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