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內居民可以不必為了換領身份證,返回戶籍地辦理,可就近到居住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補領、換領業務。
安徽是人口大省,農業人口向城市流動、皖北人口向皖江等重點開發區域城市集聚明顯,跨市工作、學習、生活的群眾因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而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的情況日益增多。安徽省公安廳決定從2015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的跨市異地辦理。即本省戶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市居住、就業、就學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丟失時,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戶籍派出所(或戶辦大廳)申請辦理,不需再回戶籍所在地辦理。
據了解,目前,全省所有公安戶籍派出所和戶辦大廳已做好相關準備。具體事項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安徽省登記常住戶口,并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市居住、就業、就學的人員。
二、業務范圍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業務。本省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或因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住址等信息變更后需要重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必須回戶籍所在地辦理。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出異地辦理申請。申請人持居民戶口簿或本人居住證、駕駛證、社保卡、學生證等帶照片的有效證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戶籍派出所(或戶辦大廳)提出異地辦理申請。
(二)采集申請人人像信息、指紋信息。異地受理公安機關負責受理申請、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符合辦理條件的,對申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確認無誤后,現場采集申請人人像信息、指紋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確認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并收取證件工本費。
(三)領取證件。
申請人在異地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業務時,可根據本人意愿,選取兩種取證方式:一是憑取證憑條到受理地戶籍派出所(或戶辦大廳)領取居民身份證,并核驗指紋信息;二是自愿選擇郵政速遞到戶收取證件,收到證件后,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就近到公安戶籍派出所(或戶辦大廳)核驗證件,逾期不核驗的視為證件合格。
申請人因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身份證的,在領取新證的同時應交回舊證。
(四)制證周期
從異地公安機關受理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