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消息老城片區已被省發改委、省住建廳列為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為加快推進紅塔區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切實改善老城區居民的居住條件,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促進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及《云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老城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老城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范圍:東至棋陽路,西至南北大街,南至鳳凰路,北至聶耳路。占地面積約361畝,最終以勘測定界面積為準,涉及玉興街道新興社區、荷花社區、棋陽社區、廣文社區4個居民委員會。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上述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裝修房屋或進行房屋買賣、贈與、出租、分戶析產、抵押、互換、改變用途等行為,否則,不予安置補償;規劃、國土、房管部門停止辦理規劃審批、土地、房屋的登記、交易、抵押等相關事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工商營業執照。
房屋產權人應協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做好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的民意征詢、調查登記工作。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對辱罵、毆打或以暴力阻礙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視情節輕重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城市棚戶區改造對改善城鄉居民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大意義,希望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并積極參與,共同推進紅塔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五、老城片區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由紅塔區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辦公地點設在玉興街道辦事處二樓203室,聯系電話:2021080。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