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5月14日
晉城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根據《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晉辦發〔2015〕13號),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20號)和全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現制訂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
一、總體安排和工作任務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自開始在全市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兩年基本完成,三年掃尾完善。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以現有農村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臺賬、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依據,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為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范圍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對于農村土地所有權權屬不清的,要依法確定所有權后再開展確權登記。經依法確認退耕還林還草的農村承包地,不納入登記范圍。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國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數據庫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等農業行業標準,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二)堅持確保穩定的原則。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在堅持二輪土地承包關系不變、農戶實際承包地塊不變的基礎上,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經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依據,通過調查測量,進一步明確農戶承包地面積和空間位置,并制作相鄰關系平面圖。這項工作的開展是對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規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調整原承包關系,也不是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更不是借機收回農民承包地。對個別村部分群眾要求調地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慎重把握、妥善處理。對于確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等特殊情形,需要對個別農戶適當調整土地的,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調整后再予確權。
(三)堅持以確權確地為主的原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要堅持確權確地為主,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堅持農地農用。對農村土地已經承包到戶的,都要確權到戶到地。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條件和程序,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不得違背農民意愿,行政推動確權確股不確地,也不得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強迫不愿確股的農民確股。
(四)堅持尊重歷史的原則。原則上維護農戶承包地塊的四至和邊界,測量后的實際承包面積與原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記載面積不一致的,要根據本集體通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方案進行確權;屬于原承包地塊四至范圍內的,原則上應將經農戶確認簽字的實測面積確權給原承包農戶,“多不收,少不補”。未經本集體成員協商同意,不得將承包方測量后多出的承包面積轉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費。對于在二輪土地延包時,因土地等級差別抵頂面積等折合承包面積造成實際耕種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的,取得承包戶的認可后,要按照實際耕種面積登記。
(五)堅持民主協商的原則。農村土地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充分依靠農民群眾,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清查、調查、確權、登記的每一個環節必須實行民主協商,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堅決杜絕發包方暗箱操作、強行推動。對于在確權工作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必須要有群眾共同參與,事先征求群眾意見,取得群眾理解支持,努力實現群眾滿意,對于大多數群眾堅決反對的事情不硬性操作。
(六)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的原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必須做細做實,確保質量。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統籌安排資源,科學把握進度,分期分批,積極穩妥推進。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把握關鍵環節,守好質量關口。
(七)堅持縣、鄉兩級為組織實施關鍵主體的原則。縣、鄉兩級是組織實施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關鍵主體,要強化屬地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全面負責。
三、工作階段和內容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核心是確權,重點在登記,關鍵在權屬調查,全部工作分五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
1.成立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確權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鄉、村要成立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小組。
2.制定工作方案。縣、鄉、村組要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市、縣、鄉確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分別對縣、鄉、村組的工作方案進行備案。村組集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方案,要在本集體成員內部充分討論,達成一致,切實做到農民的事讓農民自己做主。
3.宣傳動員。各縣(市、區)要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根據當地實際,編印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明白紙”、宣傳冊,解讀政策,澄清疑惑,明確要求。創新宣傳方式方法,把貼標語、刷宣傳欄、寫公開信等傳統手段與電視、電話、廣播、網絡等現代手段相結合,融合群眾喜聞樂見的現場解答、戲曲表演等手段,擴大宣傳范圍,提高宣傳效果。鄉、村組要分別召開鄉村干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動員,用橫幅、標語、廣播等各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讓每一位農民都了解此次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義、目的和原則,采取推薦的方式推選各戶代表,代表家庭全體成員參與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4.開展培訓。市級對市、縣兩級業務技術指導人員開展培訓,各縣(市、區)要加強對縣、鄉、村組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和業務素質,確保工作質量。
5.確定測繪公司。各縣(市、區)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從省級公布的已經取得培訓合格證的測繪單位中擇優選擇確定作業隊伍,并簽訂相關合同。中標單位編制技術設計書。確保6月底前測繪隊伍進駐到村。數字正射影像(DOM)工作底圖由市農業委員會按照全省的標準統一提供。鼓勵各縣(市、區)開展確權登記頒證項目監理試點工作。
(二)清查摸底階段
1.清查摸底。各縣(市、區)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鄉村工作人員、測繪公司對二輪土地承包臺賬、30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整理。一要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二要逐村摸清發包方情況,逐戶摸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地塊(包括承包地和非承包地)、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把檔案清查、整理與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結合起來,推進土地承包原始檔案管理數字化。
2.梳理和解決矛盾。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收集農民的意見,對新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解決,凡是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目前尚未做出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結合實際妥善處理。對延包不完善、權利不落實和管理工作不規范的,予以依法糾正。對存在爭議和糾紛的,先依法解決,再予以確權登記。
(三)調查階段
1.實施調查。根據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面積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成果情況,結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檔案資料,縣、鄉確權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熟悉情況的村民和專業測繪人員,對農村集體耕地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查清承包地權利歸屬。采用符合標準規范、科學高效、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集中時間以村為單位查清發包方、承包方、農戶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充分利用航拍工作底圖、衛星影像資料等數據,按村組開展每戶、每塊地的邊界與權屬的圖面勾繪工作。在圖面上進行地塊的標繪,標注地塊編號等信息。對影像地塊邊界不清或其它需要實地調查的,進行實地調查標繪,形成農戶認可的成果。根據調查情況如實準確填寫發包方調查表、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根據核實情況填寫調查結果核實表,制作調查結果公示表和承包地塊分布圖。最終形成的地塊調查圖與地塊調查表信息應一致。
2.公示。對調查的情況進一步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并經承包農戶確認后,制作權屬歸戶表,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確實權的現實依據。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進行補測核實。
(四)登記階段
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據公示確認的調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為承包戶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定依據。對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對承包合同丟失、殘缺的,進行補簽、完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土地承包合同記載期限應以當地統一組織二輪延包的時點起算,承包期法定年限一般為30年,長于法定年限的繼續有效。本輪土地承包期限屆滿,按屆時的法律和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政策規定執行。
2.建立健全登記簿。根據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農戶為基本單位,按照一戶一簿原則,明確每塊承包地的范圍、面積及權利歸屬,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作為今后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基礎依據。登記簿應當記載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塊的面積、坐落、界址、編碼、用途、權屬、地類及是否基本農田,承包合同編號、成立時間、期限,權利的內容及變化等。已經建立登記簿的,補充完善相關登記信息;未建立的,要抓緊建立。承包農戶自愿提出變更、注銷登記申請的,經核實確認后,予以變更或注銷,并在登記簿中注明。
3.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根據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在確保信息準確無誤、責任權利明確的基礎上,按規定程序和修訂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樣本,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原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證書收回銷毀。承包經營權證書載明的戶主或共有人,要體現男女平等的原則,切實保護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地的,也要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并注明確權方式為確權確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發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頒發農村集體的土地股權證。
4.推進信息應用平臺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按照全省統一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系統的要求,各縣(市、區)同步做好信息平臺建設工作,鄉、村要建立信息應用平臺,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權屬登記、經營權流轉和糾紛調處等業務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以縣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成果和現有資源為基礎,逐級匯總,建立、完善市、縣兩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數據匯總和動態管理制度。在國家、省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業務系統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的數據交換協議的基礎上,與市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5.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數據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文件材料,是對國家、社會和個人有保存價值的重要憑證和歷史記錄。各縣(市、區)要按照農業部、國家檔案局制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辦法》(農經發〔2014〕12號),堅持統一領導、分級實施、分類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則,認真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編研和利用等工作。檔案管理工作應當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同步部署、實施、檢查和驗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由各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機關集中保管,其中縣級經營權登記機關應集中保管全縣完整的經營權登記頒證檔案,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組織有序、種類齊全、整理規范、檔案實體安全。依法按期移交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不具備保管條件的,可提前移交。
要嚴格按照國家測繪局、國家保密局下發的《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國測辦字〔2003〕17號),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保密管理,保護土地承包權利人的隱私,特別是地籍信息資料的保密工作,確保不失密、不泄密。對基礎資料都應及時登記,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存放有關基礎資料的條件與設施應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貯存土地調查和測繪數據的電腦實行專機專用,嚴禁與互聯網連接,防止網上泄密。
(五)檢查驗收階段
縣級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市級負責全面驗收,省級對縣確權工作進行抽驗,具體檢查驗收辦法按照《山西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級職責。開展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是中央從深化農村改革全局出發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各縣(市、區)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具體工作部署實行省級統籌安排,市級協調指導,縣、鄉具體組織實施。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晉政辦發〔2015〕20號,市政府成立晉城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由市政府市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書記、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農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辦公廳(法制辦)、市檔案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市民政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市農委負責登記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安排;市司法局負責確權工作中矛盾糾紛案件的化解;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加強資金監管;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免費提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涉及地塊所需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或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形成的控制資料;市檔案局負責指導確權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辦公廳(法制辦)負責參與研究解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相關政策問題;市信訪局負責確權工作中的信訪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書記、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農業、財政、國土資源、政研、法制、檔案、司法、信訪、民政、林業、水務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確權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縣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成立技術指導組,并有穩定的人員和辦公場所。技術指導組專門負責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技術設計書的審核、解決關鍵技術問題、確權成果的檢查等。鄉(鎮)和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小組分別由鄉(鎮)和村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要組織熟悉情況、了解政策、威信高的老黨員、老干部參與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調解紛爭的積極作用。各縣分管農業的副書記、副縣(市、區)長以及農委主任(農經局長)、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分別包一個鄉(鎮)開展工作,鄉(鎮)主要負責人必須分別包一個村開展工作。
市、縣、鄉、村主要工作內容:市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航拍數字正射影像工作底圖的制作、市信息化平臺建設、政策宣傳咨詢、督促檢查驗收、縣鄉業務人員的培訓等;縣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內容包括縣信息化平臺建設、組織宣傳發動、測繪隊伍的選定、具體操作人員的組織培訓、權屬調查、制訂具體問題的解決方案和農村土地糾紛調解仲裁,調查公示表格、土地承包合同、登記簿的印制,承包經營權證的印制、確權成果的自查等;鄉級負責原始資料的搜集、公示、確認、糾紛調解、權證的發放等工作;村級負責原始資料的搜集審核、配合地塊的調查測量、糾紛調解、組織確認公示、承包合同的簽訂等。
(二)保障工作經費,嚴守財經紀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不得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按照中央、省、市、縣分級負擔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要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以市、縣為主。對于財力薄弱、保障經費存在缺口的縣,可由市級財政安排的轉移支付統籌解決。各級要切實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管理,設立專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加強監督。嚴格執行預算法律法規及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確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專項審計。市級財政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另文下達。
(三)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決突出問題。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確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分類處置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要組織力量對土地承包問題進行摸底排查,妥善解決可能影響登記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通過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渠道妥善化解。對于具有共性的問題,要在深入研究和廣泛論證的基礎上,以縣為單位認真研究并依法提出確權登記政策性問題的指導意見,涉及全市性的重大政策要及時請示。對局部性的問題,鼓勵各地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議”的辦法,依靠群眾,用群眾接受的辦法,通過實行差異化、區別性的措施解決問題。
(四)加強檢查指導,做好經驗總結。各縣(市、區)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個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做好工作調度,適時進行情況通報,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上訪和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確權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定期報送制度,各縣(市、區)每月25日以正式文件向市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市確權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市、區)當月進度進行通報。各縣(市、區)根據工作進度和國家、省、市檢查驗收辦法,在關鍵技術環節進行檢查督導,在確權成果交付時進行全面自查,接受市確權工作領導小組的驗收和省級的抽查。各縣(市、區)每年年終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及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報市確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整體完成后向市委、市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