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切實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瀘州將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全面啟動后,我市將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對“黃標車”實施限行。
機動車排氣 已成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之一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瀘州機動車保有量年增長達20%以上,截至2015年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50萬輛,機動車排氣污染已成為城市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之一。
瀘州交通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本著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確保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檢驗不合格 不得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據了解,市環境保護局將承擔起機動車污染防治統一監督管理職責,市環保、發改、經信、公安、交通、質監等部門將研究建立機動車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強化部門協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聯合開展機動車污染整治行動,形成監管合力。
根據《通知》精神,瀘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要督促市機動車安全檢測中心加快機動車環保檢測線建設,確保5月1日前建成并取得檢驗資質許可。瀘縣、合江縣人民政府要督促已確定的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業主加快機構土建和設備安裝,其中瀘縣確保5月1日前建成并取得檢驗資質許可,合江縣確保12月底前建成并取得檢驗資質許可。市環境保護局要牽頭加快瀘州市機動車環保檢驗監管平臺建設,確保4月底前建成投運,保障全市機動車環保檢驗順利開展。
據悉,我市將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根據我市實際,5月1日起將對全市在用公務車先行開展環保檢測。公務用車環保檢驗不合格的,環保部門不得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社會車輛在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前,按現有政策執行。環保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應在維修后經復檢合格,取得環保標志后方可上路行駛。
考核問責
影響污染防治工作要追責
《通知》要求,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任務,加強溝通與協作,確保各項任務的按時完成。
對因重視程度不夠、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履職缺位等影響我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完成的,市政府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全面開展環保檢測
“黃標車”將限行
根據《通知》要求,在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后,瀘州市環境保護局將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對道路行駛機動車環保標志的專項檢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牽頭,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待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后,對“黃標車”實施限行,并在入城及主要街道醒目處設置相應標識標牌。
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瀘州還將加強全市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并確保在年底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改造。有關部門將組織開展油品生產、批發、零售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查,嚴把油品質量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鼓勵出租、公共交通等行業采用電能等新能源汽車來替代傳統的燃油汽車,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