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部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改革任務進行專題部署。
自治區副主席白向群出席會議并講話。
白向群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全區統一的繳費標準、待遇計發等各項規定,在政策框架內處理好存在的問題;要從實際出發,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穩妥處理各類矛盾,有序銜接,確保平穩過渡;要強化政府的兜底責任,處理好制度改革和社會穩定的關系;針對改革中的矛盾和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確保改革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改革的各項保障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銜接,加強宣傳引導。
自治區人社廳和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同志在會上對我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負責同志和各盟市分管負責人員分別在主會場和分會場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