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任務涵蓋面廣。深化農村改革到2020年的基本目標任務是:農村各類所有制經濟尤其是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財產權的保護制度更加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業支持保護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農村社會治理體系和農村基層組織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主權利得到更好保障,農業農村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并加強,農村基層法治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更具活力。這一方案,既是對之前涉農政策的綜合,也為今后的農村改革指明道路。
七項基本原則。堅持農村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改革方向,堅持保障農民權益,堅持統籌兼顧,統籌考慮農業和農村發展,統籌考慮城鄉改革發展,統籌考慮公平和效率,堅持循序漸進、試點先行,堅持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這些原則將指導未來的一系列農村改革,在遵循著這七項原則的基礎上,不僅更注重部門之間的協調,也將進一步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土地集體所有和家庭承包的關系。把握好土地集體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經營的關系,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實行“三權分置”。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創新農業經營組織方式,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我們認為《方案》中鼓勵農民將土地經營權轉讓以形成經營規模;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出讓、租賃、入股等方式入市交易;宅基地等住房財產權以抵押、擔保、轉讓等方式有償退出和使用。這三點是本方案的重中之重。
保障農民利益極為艱巨。《方案》中明確,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保障農民合法經濟利益,尊重農民民主權利。我們認為這樣的提法無疑是非常正確和穩妥,但現實中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真正做到這點就顯然不是一兩句話可以做到的。市場經濟本身是資本說了算,特別是在各種經營主體帶著資本進入農村且有著平等的權利,在共同發展的政策背景下,真正想保護農民利益是非常艱難的。但如果真正做到了這一點,則改革必會成功。此外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和農民進城成本的各級政府相應支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進城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擴大城鄉社會保險覆蓋面以及進城農民的就業養老等諸多問題都面臨著非常棘手的挑戰。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工商資本下鄉利弊難料。《方案》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作出明確規定,建立嚴格的資格審查、項目監管和定期督查機制,禁止以農業為名圈占土地從事非農建設,防止“非糧化”現象蔓延。鼓勵和支持工商企業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資本農地租賃風險保障金制度。我們認為農業與工商業一個本質區別就是農產品是生命體。從近百多年來的世界農業發展史來看,資本進入農業領域未必能提高農業的真實效益,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效益必須考慮到生態成本以及安全成本。如果說農業效率的提高只出現在類似農墾這樣的以農業為主業的組織當中。鑒于地理和氣候以及物種的適應性,安全的農業需要的是精耕細作,而不是流水線式的管理,而且很多情況下,工業生產的復制性在農業里空間極小。農業是用心力勞作的產業而不是標準化的產業,真正勝任的仍然是本土千百年來長期耕耘的農戶。對此很多輿論導向存在很大偏差。此外,從實踐來看,資本下鄉往往會把農民變成無產流民,造成社會的巨大震蕩。改革的頂層設計在針對中國三農問題上尤其應當極為慎重地對待,以免再蹈分田到戶時的簡單、魯莽弊病。事實上在日本工商資本下鄉長期以來也是被嚴格限制的。
值得稱道的幾點。《方案》提出要培養職業農民隊伍,吸引年輕人務農,建設高素質的農民經營隊伍。這對于應對中國農村勞動力危機非常必要。但需要有力的措施,在目前低糧價和減少保護價收購的背景下尤為突出。另外方案提出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也很迫切。這有助于解決長期以來農村基層組織缺失、農村各種亂相肆意蔓延的問題。但前提是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得以落實,這其實也是保障農村改革不走樣,真正惠農的組織保障。
投資評級:綜合來看,《方案》是以市場為導向,以市場來配置資源要素和允許資本下鄉為切入點,設計未來的農業改革方向。目前來看,農業市場化趨勢難改。當前農業政策頻出,農業改革大勢已定,勢必對中國三農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盡管農業多板塊從行業角度來看受到沖擊較大,且仍無回暖跡象,我們對今年農業政策年的判斷不改,維持行業“看好”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