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亮出“組合拳”——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專家解讀《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日前,*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方案》對于未來農村改革作出怎樣的部署?“十三五”時期,我國農村改革應如何系統科學推進?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此進行了解讀。
“三大重點”: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方案》中提出了農村改革的5個關鍵領域和26項重大舉措。其中第一項就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對此,陳錫文表示,5個關鍵領域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對整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來說具有基礎性的意義和作用。“中國農村實際上呈現出以公有制為主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我們整個國土面積中約45%屬于農村集體所有,其中包括18億畝耕地,還有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因此,集體經濟在農村經濟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陳錫文說。
“未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有三大重點:一是耕地,二是農村的非資源性經營性資產,三是農村非經營性的集體資產。”陳錫文分析指出,根據第二次土地詳查結果,我國現在保有耕地20.2億畝,有2.3億戶農民承包了集體的土地。因此,怎樣進一步明晰耕地產權制度,這是當前農村改革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陳錫文介紹,目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已試點3年,在全國2200多個農業縣市區開展試點,到今年6月共有2.6億畝農民承包地明確了承包經營權,通過確權登記頒證把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穩定下來,明確它的用益物權的性質,保障農民的財產權利。
而對于農村非資源性的經營性資產,例如農村鄉鎮企業、物業經濟和物流經濟等,未來改革又將如何推進?《方案》中對此也作出了明確部署,提出“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將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更多權能,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在改革中,把集體的經營性資產通過一定的形式,通過讓老百姓認可的方式確權到每個家庭、每個農民身上,從而提高農民對經營性資產的參與性、知情權和監督權,保障每一個擁有股份的集體組織成員都有對資產分紅的權利。而對非經營性資產例如幼兒園、小學校、衛生所等,《方案》明確“重點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這都為未來改革指明了方向。
“財政杠桿”: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向“三農”
近年來,我國國內農業生產成本快速攀升,大宗農產品價格普遍高于國際市場。隨著財政收入增幅趨緩以及農業補貼日益逼近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黃箱”補貼上限,農業支持保護政策也迫切需要調整和完善。
對此,《方案》明確指出“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農業農村投入只增不減”“帶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
未來如何通過財政資金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三農”領域?
“現在雖然經濟下行的壓力加大,但是有一點是不變的,那就是無論國家財政多么困難,今后對‘三農’的支持力度不會減弱,對‘三農’的投入不會減少。”陳錫文明確回應,在新的情況下,財政職能的方式需要創新,例如財政可以通過以獎代補、財政貼息、建立擔保體系、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來撬動更多的金融資本、社會資金來參與有回報的、準公益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現代農業的開發,參與農村人居環境的整治,參與一些有收益的水利項目等。
在陳錫文看來,這兩年,金融和社會資本投資“三農”勢頭不減。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國“三農”領域投資增長超過26%,尤其是農村旅游等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投資增長速度更快。“期待隨著政策的完善,這個領域能夠更加成為‘三農’投資的亮點領域。”陳錫文說。
“誰來種地”:培養職業農民隊伍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迅速推進,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進城,農業勞動力老弱化問題日趨突出,村莊空心化、農業兼業化問題不斷加重,“誰來種地”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
“破解‘誰來種地’的難題,最重要的還是要在農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別是要把中年人留在農村,而不是讓農村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成為一個記憶中的故園。”韓俊憂心地說,怎樣能夠讓農業更有吸引力,讓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人能夠過上體面的生活,是“三農”政策中要破解的一大難題。
對此,《方案》和“十三五”規劃建議里都明確提出“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要求,這成為激發未來農業農村發展潛能的關鍵一環。
韓俊建議,要把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與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結合起來,要讓一些進城務工的農民甚至一些農業職業學校畢業的學生愿意回到農村務農。
“我最近看到江蘇省做了一個調查,大學生中愿意回到農村務農的占到了5%~6%,看到這個數據我感到很驚喜。如果這個數字連1%都不到,就很成問題。”韓俊表示,發達國家的農民是職業化的,農場主很多都是大學本科畢業。而我們現在的農村,大部分農戶只種七八畝地到十幾畝地,他們種六七畝地和在城里打工一個月的收入相當,這并不具備規模效應,沒有吸引力。
因此,他建議,要讓農業更有吸引力,必須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引領作用,構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要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為種糧大戶、新興職業農民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