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日前,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決定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此次調整是自2009年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以來,全國范圍內首次增加基礎養老金。我市涉及城鄉居民77.48萬人,調整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不含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待遇領取人員)。
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7月1日開始執行。調整后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8元。即在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新增每人每月15元,省轄市財政新增加每人每月3元。其中,我市浉河區、平橋區、羅山縣等部分縣區縣級財政新增每人每月2元,增加后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截止到5月份,新增的基礎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