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經研究,現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關于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問題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8月31日。如: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周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雙專科學歷按專科學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所學專業可報考符合專業要求的崗位。
三、關于“工作經歷”的界定問題
(一)“工作經歷”是指:在各級黨政機關,軍隊,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工作經歷。
(二)在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三)具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也可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一)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五、尚未就業、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六、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綜合素質測評、體檢、錄用等環節中,考生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應準確填寫身份證號碼,且要前后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報名或參加考試。
七、關于資格審查問題
(一)報名時,考生應通過報名網絡準確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和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二)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工資發放單、或者工作時間證明、或者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就業登記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有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證書要求的崗位時,不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的考生,報考有全國(或省)計算機等級考試一、二級證書要求的崗位時,不需提供一、二級的合格證書。
5、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4月21日)。
以上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考生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放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素質測評資格。
八、關于體檢問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論通知應聘人員。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和體檢醫院應對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保密。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九、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筆試費100元/人,報名筆試費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4月22日16︰00前通過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支付,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筆試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