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老年人生活服務需求,促進本市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昨天召開的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自2月1日起施行。
《條例》指出,本市養老服務發展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養老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逐步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市民政部門應當會同規劃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發展形勢、老年人口分布和養老服務需求狀況,制定全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整合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資源,以街道、鄉鎮為基礎,綜合考慮社區老年人口數量、服務半徑等因素,建設若干社區老年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