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出租車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買一輛出去拉活兒的,那是黑車。政府收取一定費用后,授予特許經營權,才可以掛牌載客。總結一下國內的出租車經營模式,一般有三種。一種是個體經營;第二種是掛靠模式,個體購買經營權和車輛,由掛靠的公司負責管理;第三種是公司經營,車和經營權都是公司的,駕駛員受聘于公司。2012年,成都市出臺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確立了“公司化經營、員工制管理”的改革方向,開始從掛靠模式向公司經營模式轉變。落實政策需要收回個人手中的經營權、再賦予公司,然而在成都雙流縣,此舉遭到出租車車主的激烈反對。
成都市雙流縣和諧出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付先清坐在辦公室里談他的理想。
付先清:包括我們出去,第一個接觸的就是出租車,所以這個出租車好壞直接影響我們這個地方的文明。
和諧公司在離交通局不遠的小胡同里,只有四間辦公室,去年剛剛成立。這家公司的股東都是曾經的出租車主。付先清是被聘用來的管理人才。這是雙流縣客運出租車改革第三年。
2012年之前,雙流縣一直都采取掛靠模式,經營權屬于個人,有些人甚至已經買了20年了。出租車主賀德忠說,出租車行業當時不景氣,政府還鼓勵個人購買經營權。
賀德忠:自己申請的這個經營權,比如說從96年開始吧,交一萬塊,就可以辦理這個經營權了,當時的時候生意不是太好,我是2001年進入的,我們買的時候也是一萬多買的。
可僅僅過了幾年,經營權就水漲船高,到了2012年,經營權甚至一度達到30萬高價。政府發文禁止私下買賣也無用。雙流縣出租汽車管理所所長丁朝勇表示,有一部分人就是靠內部倒賣經營權為生。
丁朝勇:他們抓住經營權要到期的時候,倒賣,就賣給自己人,我賣給你30萬,沒有給錢,你賣給他40萬,就簽了協議,但其實還是30萬,然后到期了之后,就跟政府說,借了高利貸買的。
出租車汽車管理部門認為,正是因為“炒經營權”背后的利益關系復雜,從而導致政府收回經營權難上加難。
2012年,由于《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施行,為增強出租車的風險抵抗能力,便于政府規范管理,杜絕“炒經營權”引發的市場亂象,雙流擬收回在個人手上快到期的經營權,遭到車主的激烈反對。
早在2010年,賀德忠等人就要求以自有經營權入股的方式組建新公司,但雙流縣交通局書面回復:“我縣……存在嚴重的‘散、小、弱’的問題,為了行業的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我們倡導5家公司進行整合……因此,在沒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