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政府網消息稱,日前,人社部等三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下一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實現途徑,同日,人社部醫療保險司負責人就異地就醫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意見》明確,我國將率先重點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住院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探索將其他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范圍。,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意見》提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居住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包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本地就醫時的標準,不按照轉外就醫支付比例執行。經本人申請,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發生的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通過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實行跨省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