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廢止“寬松”黨規 全面實現黨紀嚴于國法
在*統一部署下,包括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內的多個中央機關已完成清理黨內1000余件法規文件。站在依法治國的高度,通過梳理和修繕,重塑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從嚴治黨提供明確的制度保證。
值得注意的是,在1000余件被清理的法規文件中,中央紀委監察部參與清理的達626件,而這些文件僅被廢止和宣布失效的就有228件。11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文《與時俱進健全完善黨規黨紀》,指出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必須不斷加以完善。
這表明,中央紀委監察部完善黨規黨紀行動已經開始。11月24日,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的微信公號“人民日報政文”刊文對此進行解讀。文章指出,反腐斗爭實踐證明,黨內規范文件需要清理修繕,體現“黨紀嚴于國法”。中央紀委監察部已意識到,要實現黨規黨紀與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確規定的,黨規黨紀就應不再重復。目前,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準則、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和巡視工作條例這些規范正在抓緊修訂。文章認為,黨內的這些新規范將會有脫胎換骨的變化。以下為全文:
11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的“學思踐悟”專欄刊登題為《與時俱進健全完善黨規黨紀》的文章,指出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必須不斷加以完善,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提供制度保證。人民日報政文筆者認為,這篇文章里的許多觀點,在不同場合王岐山都親口講過。同一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還刊發了《中央紀委清理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626件》的消息,說明中央紀委對完善黨規黨紀這件事,已經開始行動起來。
這件事之所以得到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高度重視,還得從前段時間大家熱議的“黨紀是否應當嚴于國法”說起。大家還記得吧,有段時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公布一些官員案情時,頻頻用到“通奸”一詞,以至于這個詞相當地火了一把。于是有好事者指出,通奸并沒有違法啊,我國刑法及其他法律都沒有對通奸作出定罪規定啊!為此,該網站還專門撰文解釋,指出黨紀嚴于國法,黨員和黨員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眾,不僅要遵守國法,更要遵守黨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通奸作出了處分規定,因此觸犯者必須受到黨內處分條例的懲戒。
然而,在實踐中,可以發現不少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存在交叉重復。比如,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就有許多與刑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筆者粗粗數了一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一共178條,其中有近70條的內容與《刑法》存在重復,其中40多條是完全重復的。
以賭博為例,在刑法中已經有了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但在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又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故意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方便條件,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這下問題就來了,開設賭場都夠刑律處置了,可如果按處分條例的說法是“故意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最輕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這哪兒是“黨紀嚴于國法”啊?王岐山都說了,“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執政黨還有必要在自己的紀律里重復規定嗎?”
因此,中央紀委監察部已經意識到,要實現黨規黨紀與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確規定的,黨規黨紀就應不再重復。黨規黨紀要體現自己的特點,著重規范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證黨員堅定理想信念、保持優良作風、堅守道德情操。據筆者所知,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一直很重視完善黨規黨紀這件事;而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后,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立刻貫徹這一精神,提出依法治國必須依規治黨,于是進一步完善黨內法規就成了當務之急了。
那么,和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的需要完善的黨內法規都有啥呢?說到這里,王岐山在四中全會上還專門考了一下大家:我們的黨內法規一共有幾種類型?據說,在場的幾乎沒有完全答對的。讀了11月24日的“學思踐悟”,大家就知道答案了—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一共7種類型!這其中,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已經在抓緊修訂的有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準則、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和巡視工作條例。
據筆者推測,這三部黨內法規將會有脫胎換骨的變化。為啥?干部廉政準則有52個不準,一般人都不容易記住,按照王岐山說的“制度制定出來,就得讓大家記得住、做得到,要義明確、簡明易懂、便于執行”的要求,這52個不準估計得精簡不少;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剛才已經說了,與刑法有諸多重疊,肯定也得刪繁就簡一番;而巡視工作條例則要扣住十八大以來巡視發生的巨大變化,把一個中心、四個著力以及專項巡視等各種新探索寫進去,是不是變化更大了?!那么,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估計最快的話,這些黨規黨紀明年就會煥然一新,與全國人民見面了。
*廢止691件黨內法規文件
6月,中共黨史上首次中央黨內法規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開始。清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清理1978年至6月出臺的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出臺的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到今年11月,清理工作全部結束。
經過清理,1178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廢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計691件,占到58.7%。繼續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適時進行修改。而在清理工作中,中央紀委參與清理的法規文件共有626件。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11月24日消息,中央紀委法規室日前透露,中央紀委作為本次清理工作的參與機關,經過兩個階段的工作,共對626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建議廢止或廢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繼續有效367件。
按照*部署和要求,中央紀委的清理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10月開始,于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6月由中央紀委起草或者牽頭起草、以*文件或者*辦公廳文件形式發布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含82件,廢止9件、失效4件、修改4件、繼續有效65件;中央紀委制定或者牽頭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含394件,廢止37件、失效28件、修改27件、繼續有效302件。
第二階段自10月開始,于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國成立后至1978年前由中央紀委(中央監委)代中央起草、以中央名義發布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含30件,廢止16件,失效14件;中央紀委(中央監委)制定發布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含120件,廢止46件、失效74件。
中央紀委法規室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中央紀委將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進一步推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適時修改需要修改的27件中央紀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是結合本次清理成果,修訂中央紀委法規室2005年編撰的《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現行法規制度全書》(六卷本)。
三是將列入第二階段清理范圍的部分文件整理轉換為電子版,以利于今后保存、查詢。(輿論場)
清理黨規需“過五關”
據中央辦公廳法規局介紹,在這次集中清理過程中,先后經過五道關。
第一關:確定清理范圍。中央辦公廳會同國家檔案局,對新中國成立至6月期間出臺的2.3萬多件中央文件進行全面梳理,將其中規范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1178件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納入清理范圍。
第二關:部門審核。根據“誰起草誰提出清理意見”的原則,綜合考慮文件調整事項目前的主管權屬,中央辦公廳將清理文件分送50多個中央有關部委和單位,對相關文件進行審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見。
第三關:集中審核。中央辦公廳會同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等成立集中審核工作組,對有關部委和單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見進行研究論證,對清理文件逐件進行審核,形成擬廢止、宣布失效、繼續有效3個文件目錄。
第四關:征求意見。中央辦公廳將上述3個文件目錄分送有關部委和單位征求意見,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處理意見。
第五關:審批發布。中央辦公廳起草清理決定稿,按程序報請中央審批通過,以*文件形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