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批準明年4月公務員加薪
在經歷了戒嚴和軍隊接管政務的壓抑和郁悶后,泰國公務員終于等來了一個舒心的消息,日前,泰國內閣會議批準了公務員加薪提案,人均加薪水平4%,同時低級公務員的生活補貼金,也將從每月1500泰銖提高至2000泰銖。該提案從4月1日起生效,并從10月1日起補發薪水。
據泰國公務員發展委員會的解釋,2008—的通貨膨脹累計上升19%,但這個時間段公務員的工資只在進行過一次幅度為5%的調升。因此,本次公務加薪的幅度從5-11%幅度不等,也算是部分彌補了以前的損失。
此次公務員加薪方案具有全面性,主要原則是改善低級公務員的待遇和增加收入,讓他們的工資達到比私營公司同級職員收入更好的水平,另外月薪中等的中級公務員和月薪較低的高級公務員,也將通過加薪或上調檔次的方法獲得補償。其中,低級公務員月薪水平低于12285銖的,將提高生活補貼金標準,從每月1500銖,調升為2000銖,并從今年10月1日起計和進行補發。月薪低于1萬銖的加薪后至少不低于1萬銖,月薪超過1萬銖的低級公務員,每月的生活補貼將從每月1500銖調升至2000銖,低級公務員平均增加收入500—1000銖,上述加薪預計將惠及38萬低級公務員。中級和高級公務員的工資結構也進行調整,加薪幅度從4%到10%不等。據統計,全國從本次加薪措施中獲利的公務員總人數將達到198萬人。
按照加薪方案,本財政年度補發工資需要的168億泰銖,將從中央經費中撥付,而下一個財政年度的加薪經費,將從各個部門的年度預算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