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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晚清公務員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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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難養廉:給晚清公務員曬曬收支賬本

2015國考報名正在火熱進行,今日不比往年,“工作不好干,公務員不好當了”的聲音此起彼伏。前天,江蘇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的一句“現在干哪一行不需要加班、不需要出差呢,為什么放在公務員身上,就是苦了呢。”再次觸動網民神經,既然又苦又窮,為什么還會出現火爆場面呢?《國家人文歷史》第9期,曾專門刊文探討了晚清時期的公務員工資與灰色收入,且不說今日之事,單看那時公務員的賬本就夠長見識了。

晚清官場小說《官場現形記》里描寫了一個叫黃二麻子的人,他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看來看去”——經過比較,最后得出一個結論:“統天底下的買賣,只有做官利錢頂好,所以拿定主意,一定也要做官。” 古代的科舉考試和今天火熱的“國考”說明,黃二麻子的人生經驗和選擇是具有代表性的。

公務員的工資今天又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晚清時期,公務員的收入如何,以至于讓黃二麻子“一定也要做官”呢?我們來看一個具體的例子。

一個公務員的收支賬本

晚清有一個公務員叫李慈銘,在他的日記(《越縵堂日記》)里,詳細記錄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家庭收支情況。

光緒十三年(1887年)五月,李慈銘被授予戶部江南司郎中一職。這個職位就相當于現在財政部江南(包括現在的江蘇、上海、安徽)司的司長。江南是富庶之地,當然是肥缺,但清朝各司都有兩個郎中:滿郎中和漢郎中,滿郎中是一把手,漢郎中只能是二把手,一個有實權,一個辦實事。但從其日記看,李慈銘是一個既無實權,又不怎么辦事的主兒,一年中,他基本上不去衙門,只在報到時去了一次,年終考核去了一次,其他時間基本上不管司里的事,可算做庸官,絕對算不上貪官。

歷史學者洪振快在《亞財政》一書中,梳理了這位公務員的收支狀況:李慈銘一年得到的工資(含養廉銀)是135兩銀子,和大約1200市斤的糙米。這135兩銀子大約只值一萬三千五百元人民幣,平均每月只有一千多元。難道他就這點收入嗎?當然不是,這只是他真正收入的一個零頭。因為他這一年的花費就高達2000兩銀子,相當于人民幣20萬元。

李慈銘的工資外收入包括印結銀、饋贈、書院束修、禮品四項。清代各省人士到北京辦理捐官等事宜,要請同鄉京官證明其申請材料(身世、履歷等)所說情況屬實,為此需要一份蓋了印的保結文書——印結,為同鄉出具印結的京官,每月都可分一次這種銀子,即印結銀。饋贈,指清代京官有地方官送的冰敬、炭敬和別敬等。冰敬、炭敬以夏天送冰、冬天送炭為名,但從它贈送的時間看——一般是端午節和春節前后,實際上是過節費。書院束修是他在北海學堂講學的兼職收入。這幾項加起來合計2061.2兩銀子,這還屬于貨幣化的收入,另外像俸米以及別人送的各種實物禮品不計在內。禮品有茶葉、煙草、火腿、魚翅、筍干、糕點、水果以及毛筆、書籍等。茶葉有杭州龍井、白菊花、碧螺春等。李慈銘有吸水煙的習慣,饋贈的煙草已經使他不必到市場上去購買。

官員即使做到正部級,官至一品,已經是高官顯宦,每年俸祿也不過180兩,外加俸米90石。至于中下層官員年俸就更少:六品六十兩、七品四十五兩、八品四十兩、九品三十三兩。李慈銘的灰色收入部分是其工資的15倍之多,因此才能整日赴宴、聽戲,還要納妾,日子過得相當滋潤。在清朝官場,李慈銘的收入還真不算高。俗話說,官大一級壓死人,李慈銘的上司,財政部副部長(戶部侍郎)王文韶的正式工資一年雖不到200兩,但僅“飯補”一項就秒殺李慈銘,高達兩萬六千多兩。

地方官高薪難養廉

要論官俸,在京城的京官與在外地當官的外官比起來要差一大截。清代為防止地方官貪污,凡在地方做官的都有數量不等的養廉銀,如作為一品外官的總督,雖然俸銀也只有180兩,但養廉銀則高達1.5萬兩,個別甚至高達3萬兩,高出京官30倍以上。即使是七品知縣的年俸也比七品京官高8倍。

外官薪俸如此之高,實際是出于“高薪養廉”的考慮。但“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地方官吏并未因薪俸優厚而有所收斂。所謂的“高薪”相對于官員的胃口距離還差得遠,曹雪芹的祖父曹寅薪水加起來一年不過200兩,維持三口之家的小康生活沒問題,但距離大觀園里的生活標準就差得太遠了。大家都知道,曹寅的職位那是肥缺。

論工資,京官,尤其是中下層京官的窮是出了名的。人們常稱他們為“窮京官”。那這些收入能維持其生活嗎?官員需要多少開銷呢?按張之洞的說法:“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強自給。” 按這個標準,京官生活得應該很清苦。但張之洞所說的標準是對官員說的,不包括普通百姓。清代的普通老百姓一家一年如果有幾十兩銀子的花費,已經算是小康水平了。這么看,即使官員沒有灰色收入,官員也未必就真的苦到哪里去。可以說,京官的“窮”,在很大程度上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造成的。官員要租好房子,乘好車馬,講究穿戴,雇用傭人,再加上應酬交際,每月的花銷不是個小數字。李慈銘本年度的花費中,作為基本生活不可少的花費并不多,包括一處大宅院的租金在內總共也不過是二三百兩銀子。張之洞的說法暗含了這樣一個事實,京官的實際年收入很少有低于300兩的。

小吏也能刮大油

在晚清官場最能“刮油”的當屬那些各部的書吏,書吏即辦公室的普通文員,是最基層的公務員,但他們卻掌握著報銷費用的生殺予奪大權,所以那些威風八面的官員,在他們面前,往往也要禮讓三分。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擊退廓爾喀入侵、平定西藏戰亂的福康安從前線凱旋,卻遭到戶部書吏的勒索。這位凱旋的爵爺從小由乾隆皇帝帶在身邊長大,是皇帝的紅人,怎會遭到書吏的搜刮呢?原來,福康安在回到京城以后,往戶部(財政部)遞交軍費賬冊,以便報銷軍費開支,不料卻遭遇戶部書吏索要“部費”,也就是要賞錢。書吏說,這只是為了“多添書手、日夜迅辦”,如此才能速報速結,否則,“僅就本有之人镲三數年不能了事”。書吏還特意提醒福康安,現在你剛剛大捷歸來,皇上對你有求必應,一旦這事久拖不決,“上意倦厭,必干詰責”。這句話是在暗示福康安,要辦盡早辦,如果拖下去對其不利。爵爺被這幫書吏搞得也沒了脾氣。

同樣,晚清重臣曾國藩、李鴻章都曾受到這些書吏的勒索。據《李鴻章全集》記載,書吏索要的回扣是一厘三毫(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當時湘軍、淮軍要報銷的軍費是3000多萬兩銀子,按一厘三毫算就需要40萬兩,相當于現下人民幣8000萬元。通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后以回扣8萬銀子(人民幣1600萬元)了事。

據晚清學者馮桂芬的估計,在他生活的道光、咸豐時代,全國書吏的灰色收入超過兩千萬兩白銀,而整個清朝的財政收入不過四千多萬兩。

完顏紹元在其《天下衙門》一書中,講述了《清稗類鈔》里的一則故事:雍正年間,內閣里有個小辦事員(供事)藍某,上班做事很巴結。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節晚上,同事們都回家過節去了,只有他一個人留在機關里,對月獨酌。正喝得帶勁,突然有個冠服華麗者闖了進來,藍某當他是內廷值班官員,前來巡查的,忙站起迎接,還請他一起喝酒。來人欣然就座,問他當什么官。藍某說:“不是官,是小小的供事。”來人問了他的姓名后,又問具體做哪些事,有多少同事,都上哪去了。藍某說,供事做些收發文牘之類,有同事四十余人,現在都回家過節了。來人問:“那你為什么留在這兒?”藍某說,“朝廷公事繁重,若人人自便,萬一事起意外,咎將誰歸?”來人又問:“做供事有好處嗎?”藍某道:“將來差滿,有希望選一個小官做。”來人問:“小官有樂趣嗎?”藍某笑道:“假如運氣好,選做廣東河泊所的所官,那就是大樂趣了!”來人不解:“為什么稱大樂趣呢?”藍某道:“那個河泊所近在海邊,舟楫來往,多有饋送呀。”來人聽罷連連點頭,又喝了幾杯,才告別而去。

第二天,皇上欽點藍某為廣東河泊所所官的圣旨,被送到內閣。藍某領旨后喜得打跌,同事們也都羨慕,同時也有疑問,那么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怎么會“上達天聽”呢?于是托一位小太監仔細打聽:原來,昨天晚上那位去內閣查夜的人,正是當今圣上!

與河泊所官類似,專管商賈、儈屠、雜市類常稅征收的小稅官、專管茶葉和食鹽專賣的小專賣管理官等,這類沒有品秩的小公務員都屬于“甜官”,與之相對照的驛官就算是“苦官”了。

驛官即掌管地方郵運和官辦招待所事務的官員,工作地點偏遠不說,還是一個侍候人的苦差使,有“秩莫卑于驛官,事莫紛于郵務”的說法。特別是那些王公貴族、達官顯宦們,不僅不把驛官當官,甚至也不把他當人,歷史上就曾發生多起住驛官員打死驛丞的事。地位卑微,工作又如此辛苦,那這些官員為啥不辭職,還有人照樣愿意干呢?原來,雖是苦缺,也還是有些撈油水的機會的。因為這些居住驛站的官員,地方財政都要為其承擔一定的費用,驛官就有文章可做了,刁滑一點的驛丞就會把接待費的賬面做得高一些,然后忽悠那些官員簽字來賺取報賬和實支之間的差額。

明清時期有句俗諺“紗帽底下無窮漢”,看來是不無道理的。

(參考資料:洪振快《亞財政》、完顏紹元《天下衙門》、宗承灝《灰色生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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