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四川考試考生網站報名確認繳費入口
歡迎您使用中直機關公招考試四川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確認系統。請務必認真閱讀以下事項:
一、您目前進入的是四川省考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網上報名確認系統。
二、使用網上報名確認系統的考生應符合三個條件:
(1)已于10月15日-10月24日期間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進行了網上報名,并通過了資格審核;
(2)網上報名時,選擇的考試地點為四川省;
(3)已準備好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藍底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工具;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請聯系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5)或招考部門。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證、他人照片進行確認,否則造成其他考生無法實現報名確認等情況而引起糾紛的,需承擔全部責任。
四、考生在報名確認時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報名信息。
五、網上確認時間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請在網上報名確認結束前完成網上確認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六、本系統以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作為登錄的依據,報考人員請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報名序號,否則他人誤用造成的后果,本網站及四川人事考試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網上報名確認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細閱讀本須知、考場規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后,點擊“已完全了解”,后填寫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
第二步, 本人已周知考場規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考試當天,保證遵守考場規則和錄用考試紀律,不作弊、不違紀,若有違反,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一、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各地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制。
(二)封閉相關考試場所,制止無關人員進入。
(三)查驗考生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
(四)暫扣考生違反規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試場所內設置、使用視頻監控、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范圍內,對無線通訊進行干擾或屏蔽。
(六)制止和處理考生違反考試紀律、考場規則的行為,必要時可終止考生繼續參加考試。
(七)在考試的客觀環境受到外界干擾時,應積極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排除或減少干擾,并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對受影響的考生給予適當、相應的補救。
(八)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二、部分違紀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的尺度
1.按“手機使用”處理的行為包括:
(1)攜帶身上并開機;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振動;
(3)攜帶手機當作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信息等;
(5)拿出手機并開機;
(6)其他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三款處理。
2.關于考生坐錯考場的處理
(1)考試前期,考生主動提出走錯了考場,經主考同意繼續考試的,應作記錄,不作違紀處理。
(2)考試期間,由監考人員發現坐錯考場,繼續原地參加考試的,按坐錯考場記錄。
(3)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經查屬于替考的,按替考記錄;不屬于替考且沒有書面說明的,按坐錯考場記錄。
3.關于雷同試卷甄別結果的認定
(1)屬雷同試卷“同考場打小抄”的,按《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認定。
(2)屬雷同試卷“跨考場兩兩作弊”的,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串通作弊”認定。
(3)屬雷同試卷“集團作弊”的,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有組織作弊”認定。
第三步,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
第四步,上傳照片通過審核后,網上支付考試費用人民幣100元或150元,網上確認結束。
八、確認成功的考生請于11月24日10:00-11月29日12:00期間登錄本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十、如果您在網上報名確認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聯系我們(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我們會盡快為您解決